血族生存指南 第1章

作者:静安路1号 标签: 玄幻灵异

  《血族生存指南》作者:静安路1号

  文案:我的鲜血,我生命的汁液,都是你的餐饮。

  CP:狼人×吸血鬼(不重口 真的)

  深情内敛攻×呆萌美人受

  沈明光Fenrir/芬里尔×陈臻Vider/维达尔

  【以下是中二版文案 别误会 文风很正常】

  前期讲的是: 我以为他不爱我,爱的是那个谁。但是其实那个谁就是我…我还不知道。哦,而且谈了好久恋爱,我还不知道他是狼。(受吸攻的血会发情 为啥后面会说)

  后期讲的是:我的妈??我以前怎么跟他还有这样一段惊天地泣鬼神的奸情?

  △避雷:副cp黑历史多/血族设定和神话背景都是我自扯请别太认真/文慢热 脑洞雷 不怎么打直球 受不了自行退出 不必教我写文/再说本文是同人文的 我会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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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话背景为北欧神话,本书为披着血族皮的神话文。

第一章

  “你好。”

  身边有人落座,陈臻听到身边的人打招呼的声音。

  英文。音质像铁,穿过耳机里的重金属音乐,弹了一下他的耳膜。

  陈臻拿下一只耳机,放下手里的书,抬起头对旁边的人也用英文说你好。

  他正打算闻闻这个人类身上的味道,可面前的人身上的味道像是等不及了一般,随着他坐下带起的风,朝他扑过来。

  松香、森林……甚至还有土地的味道。味道很重,但基调非常清新。

  陈臻被这味道取悦,舒服地眯了眯眼。

  他打量面前的人,是和声音相符的长相,亚洲面孔,很硬朗飒然。看上去肌肉很是结实,身量也很高,飞机座椅窄小的位置,他坐着有些勉强。

  陈臻打完招呼,看他把自己的背包放好,正准备把头扭回来继续看自己的书,那人又开口了。

  “你这是染的头发?挺好看的。”

  这人英文说得倒是不错,表情也很友好。

  友好得有点奇怪。陈臻觉得这个人的目光过于……炙热?说不上来,就感觉好像,他在透过自己看别的什么,看得很认真。那双黑眼睛里的情绪很沉,是会令人觉得不好意思的目光。

  陈臻放下手里的书,只点了下头,他觉得自己有些奇怪,他移不开目光,但他还是低下了头,因为不好意思。

  他其实很少和人类单独相处,这是他第一次离开欧洲,因为需要完成‘历练’,所以身边没有侍从。从前人类能够出现自己身边,都是为了训练自己的自制力的。他已经学会了如何克制对人类鲜血的渴望,但还没有学会用人类的方式和他们相处。

  陈臻心里有些后悔为什么没有听莉莉丝的话,坐私人飞机回国。

  毕竟自己不太喜欢应对交际,虽然那对他而言是必修课。

  来之前莉莉丝拉着他语重心长地交代了很久很久。

  “维达尔,回国以后你是南区的领袖。中国区的族人,尤其是南区的血族,都很不听管教,和狼族的矛盾也相较频繁。你要记住,做事千万不要那么莽撞,多和普通人交流。你需要从人类生活中积累你应对矛盾的灵感。你要亲民一些,维达尔。”

  她的叮嘱言犹在耳。

  “你虽然被授予领主,但终归还是年轻的血族,往后的路将会辛苦又漫长。祝福你,维达尔。”

  陈臻把耳机摘下来,想着莉莉丝的话,提醒自己说:“从和普通人的交际中积累面对生活的灵感。”

  我怎么不亲民,我都坐商务舱,陈臻想着。

  或许是中国人?

  他试着对旁边的人露出一个应该算是‘和善’的笑容,用自己以前就开始学习的中文说,“你回中国的话,那或许是中国人?你好,我叫陈臻。”

  对方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他,和陈臻对视上,被陈臻的蓝眼睛看得一愣。

  “你好……我叫沈明光。”他很快就晃过神来,依旧热情地道,“你中文说得很好。”

  “我以前就一直学习中文。”陈臻猝不及防和他惊喜的眼神对视上,莫名有些不好意思,“但说得不太好,有很多字写下来也不能认出来。”

  “不,你说得真的非常好,我说真的。”他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放进背包里,又指了指陈臻穿得整整齐齐的衣服,“你不热吗?不脱掉?”

  陈臻套着羊毛衫,外头披着黑大衣。闻言陈臻顿了一下,把衣服拢了拢,“不热,我挺怕冷的。”

  沈明光点头,“你刚刚说你的中国名字叫什么?”

  他说话很慢,吐字也很清楚,像是生怕陈臻听不懂。陈臻也不打算点破对方的善意,他喜欢这种细微的体贴。

  “陈臻。”

  “美梦成真?”

  “不是那个……是这样,耳东陈,至秦臻。”他伸出手,像在手上比划给这人看,伸出手又犹豫了,因为他看到沈明光依旧十分认真地盯着自己看。

  “我知道了,耳东陈,至秦臻。”沈明光把这个名字放在唇齿间嚼了下,“陈臻,很美好的名字。”

  听到他叫自己的名字,陈臻突然就觉得有点奇妙的感觉。

  在欧总部,只有中文老师和四长老会叫自己‘陈臻’,别的人都叫自己维达尔。他有点奇怪,为什么这个人叫的‘陈臻’,和别人叫的‘陈臻’感觉不一样呢?

  沈明光的版本好像更好听一些。

  陈臻不动声色地去看沈明光的嘴唇,下颌线,然后往上是眉毛、鼻梁,和黑得像墨的头发。

  是一个英俊的人类。

  他学过这个词。他的中文老师告诉过他,帅气可以用很多形容词、成语来形容,但是英俊指的是容貌俊秀而有风度的男人,不是长得好看就可以用来形容的。

  陈臻觉得面前的沈明光很适合这个词。这人浑身每一寸都散发着男性魅力,但举止克制有礼,和自己说话还这么温柔。

  陈臻愣了很久,才低低地回应他对自己名字的赞美,说谢谢你。

  “你回中国探亲吗?”说话间空姐过来安全检查,沈明光把安全带系好,自顾自地开始滔滔不绝,自来熟并且思维跳跃,大概能说中文很开心,话有点多,“我刚结束在英国的旅行,说实话,东西真的很难吃。你也去北京吗?你老家是哪里的?”

  陈臻想,自己大概一辈子都不能对陌生人有如此旺盛饱满的热情。能对陌生人这么热情,大概是个很勇敢的人。

  陈臻摇了摇头,“我会去中国的南方。”

  他去中国是去接管中国南方的吸血鬼总部,他在中国没有老家,没有亲戚。

  这些都不能说。难道要说,我是吸血鬼,我只有伙伴,没有亲人吗?

  陈臻不想做一个不诚实的血族,他不想骗面前这个人。

  他语气有些失落和僵硬,沈明光估计也听出来了。

  沈明光还以为是自己太吵,让对方感觉不舒服,就正色道,“你别介意,我这次是单独旅行,太久没说中文,一激动就有些聒噪了。”

  陈臻愣了下,闻言立刻解释,“……不是的,是我不太会聊天,你真的不吵。”

  沈明光笑了下,也没再说什么。

  气氛有些尴尬,陈臻见他不说话了,不明白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话,让他这位‘人类朋友’不高兴了。

  其实这已经是陈臻能对一个陌生人表达出来最友好的态度。但效果明显不太好,所以陈臻准备挽救一下这尴尬的局面,主动开启另一个话题,“你想听歌吗?”

  陈臻用真诚的示好口吻,递出了自己的一只耳机。

  沈明光犹豫了一下,才接过来,塞进自己的左耳。

  陈臻悄悄松了一口气,按下了播放键。

  沈明光听到一半,笑着看过来,“你看上去很安静,喜欢听这么吵的摇滚?”

  陈臻被噎了下,又不能说是因为外面的声音很吵才听这种歌。他只能说,“在外面听这种,一个人的时候我喜欢听钢琴曲。”

  “是吗?”沈明光像是来了兴趣,“喜欢谁?”

  陈臻终于有个安全的话题可以聊了,“最喜欢李斯特的B小调鸣奏曲,虽然很长,但我很喜欢,像是一个完整的故事。不过钢琴家我还是最喜欢德彪西和贝多芬,百听不厌。”

  沈明光也点头,“德彪西有一首《格拉纳达之夜》我也很喜欢。他风格很柔美清新,有一种完整的丰盈感,像是打翻的调色盘。”

  三言两语就能见真章,陈臻能听出来沈明光确实懂一点钢琴曲。陈臻十分开心,直接把歌关了,开始和沈明光开始讨论巴赫。

  在陈臻以前的认知中,人类是弱小的,无助的,脆弱的。而且他们总是因为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喜怒哀乐,两个族群间的代沟太深了,他一直小心翼翼地遵守着血族的老规矩,不和人类有什么实质性的接触。

  血族同胞都说人类又坏又贪婪,如果暴露身份,力量薄弱的血族抓起来带走抓去研究所,全身插上管子,让你全身赤裸……会逼迫你露出尖尖的獠牙,让你使劲掐着自己的脖子求他们给自己血。

  人类想要永生,不满足自己的弱小和有限的生命。他们激发着自己的潜能和智慧,创造武器和文明,去对抗别人和自己。

  陈臻承认,人类拥有令人敬佩的生命力,也创造出了很多美好的事物,比如德彪西和贝多芬的音乐……只是,美好之下也有一部分人类对他们不友好。

  陈臻在过去的年岁中,已经被成功洗脑认为人类‘坏而贪婪’。但意外的是,面前这个味道好闻,态度友好的人类,居然让他对人类这个族群有了一丝好感。

  好像也没有那么差。

  还和自己一样,都喜欢贝多芬的悲怆,陈臻想着。

  两人正聊得开心,不多时他们对面的位置,一对夫妇带着的孩子突然哭了起来,很快就尖锐地响彻了整个机舱。

  陈臻和沈明光的对话也被迫中断。

  空姐连忙走过来蹲下来帮着哄,他们交谈的声音其实已经被哭声掩盖,但还是一字不落地传入了陈臻的耳朵。

  他全都能听到。

  包括最后座的男人抱怨说出差公司不给买商务舱,包括隔着几道舱门的机长在和塔台确认他们排队排到了第几架,是否滑行准备。

  陈臻有些疲惫地揉了揉耳朵……他的五感要比普通人灵敏很多倍,而他现在还不能很好地控制,所以他无法过滤掉一些噪音。

  只要出门,他都会觉得非常吵。

  这就是他没有事的时候一定会带上耳机,听最吵的音乐的原因。

  陈臻还在包里面翻着自己的降噪耳塞,就听到身边的人解开安全带‘嗒’的声响。

  然后是衣服摩擦的窸窣声,还有膝盖骨骼因为姿势变换发出的脆响。

  陈臻喜欢这个声音,他觉得人体结构发出的声音都富有生命力。

  而且这个人的心跳也很特别,很迟缓有力,像钟声。

  他不由得转过头去看沈明光。

  沈明光穿着一件灰色的卫衣,因为半跪下来,露出了一截麦色的腰,下面是蓝色的牛仔裤和高帮的帆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