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第151章

作者:天瓶座 标签: 欢喜冤家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玄幻灵异

斯汀开车停在旅馆外,远远地望着树林边缘抱靠在一起的两个人,沈彻从背后抱着秦修,头埋在秦修肩膀上,秦修向后温柔地侧着头。虽然只是这么抱着,远远望去却像在亲吻一般。

第102章

斯汀一直等着秦修告诉沈彻发生的一切,等了一天又一天,但是一切看上去如常,沈彻既不知道自己是他的父亲,也不知道是自己绑架了秦修。

芬奇太太听说秦修死而复生也很开心,不过又听说沈彻不能留下来打工了,还有些小遗憾。沈彻这会儿正在外面帮芬奇太太把食材从后备箱搬下来。斯汀在前台坐立不安,忽然听见磅磅磅踢门的声音,一看,门外秦修正搬着一箱熏肉一脸“给我开门”的颐指气使的神情,老家伙在心里骂骂咧咧,还是赶紧去开了门。

见北极熊轻松扛着两箱东西走进厨房,斯汀实在按捺不住了:“你怎么不告诉他?”

秦修把东西一股脑地塞进冰箱里,起身“砰”地掷上冰柜门,不屑道:“你自己的儿子都不敢认,想让我帮你,没门。”

老泰迪气得不行,什么态度啊这是?又压着火气:“那你怎么不告诉他我绑架你的事?”

秦修洗着手,冷冷地一耸肩:“你这种绑架犯我也是第一次见,绑架完什么都没赚到,还白伺候我这么几天。”说着侧过头,耷拉着眼皮,“我也是有同情心的。”

老泰迪差点把盘子都掰成两半。

那天晚上芬奇太太留下来和他们共进晚餐,阿彻看着一个人在厨房角落里啃面包的斯汀大叔,喊道:“大叔,过来一起吃啊!”

斯汀咬着面包瞧了一眼秦修,秦修大口吃着熏肉,什么也没说,他又瞧了瞧老板芬奇太太,老太太板着脸朝他招手:“好了,少在那儿装可怜啦!平时客人吃饭你就一个劲在旁边转悠,这会儿装什么可怜啊,给我过来吃!”

端着盘子刀叉在对面坐下时,阿彻奇怪地看见斯汀大叔的眼眶红了,他看了看身边的芬奇太太和秦修,芬奇太太自夸着“我手艺比这老家伙强多了吧”,秦修嘴里还没咽下就说“再来一块”。芬奇太太见老家伙在那儿一叉子一叉子地装斯文,勺了一大勺黄瓜沙律到斯汀盘子里:“多吃点,晚上又偷偷摸摸偷冰柜里的东西吃!真是拿你没办法!”

难怪呢,阿彻会心一笑,外面风雪漫天,四个人围坐在温暖的餐桌旁,吃着芬奇太太的家常菜,真的有家的感觉,好像一下子自己就有了傲娇的恋人,不靠谱的父亲和慈爱的外婆,斯汀大叔大概也是想家了吧。

晚上上楼时斯汀趁沈彻不在,喊住秦修:“我刚跟芬奇太太说了,我明天就走了。”

秦修意了外,沉吟良久:“你真的不打算告诉他?”

“这样就很好了,看见他好好的。何必让他再多些烦恼呢。”斯汀苦笑了一下,“就当我这个父亲已经死了,一直在天上看着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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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阿彻睡得正香,忽然一阵天旋地转,他惊恐地睁开眼,见自己裹着被子趴在地上,床颠了个个儿,秦修蹲下来看着他,神情有些凝重:“明天早上斯汀大叔就要走了,我们去送送他吧。”

狗东西很小声地“汪”了一声:他这么快就要走了?

秦修当然听不懂,兀自上了床,大金毛又小声嗷了几声,回头没辙地看着颠倒的床铺:“你把床给掀了我怎么睡觉啊?起码给我掀回来啊!”

秦修冷着脸掀开被子:“上来跟我一起睡。”

大金毛羞涩地红了一下脸,下一秒刺溜就跳上秦修的床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秦修就被轰隆隆的巨大噪声吵醒了,在床上抱着狗东西翻了两下,心说斯汀那老泰迪又在搞什么名堂,结果那噪音越来越吵,他实在受不了了,愤怒地一骨碌坐起来,然后就被窗外的景象吓到了。

直升机的螺旋桨搅得屋顶的雪都塌落下来,裹着风噼噼啪啪砸在窗玻璃上,秦修披着被单下床走到窗边,离旅馆不远的平坦雪地上,一辆白色的贝尔直升机正悬停下来。

阿彻是被秦修直接丢进热水里滚醒的,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秦修就把毛巾和衣服扔给他,自己也低头套着袜子:“快点!老家伙要溜了!”边说还边咬牙,“没胆的懦夫!”

斯汀提着只小手提箱站在旅馆门外,芬奇太太在他身旁,两人拥抱了一下,芬奇太太拍了拍老伙计的背:“我会想你的。”

“我没骗你。”斯汀说。

“我知道,”芬奇太太看着从直升机上小跑下来,喊着“教授我们可算找到你了”的几名年轻人,“但那不重要。”她笑着说。

斯汀跟随学生们走向直升机,躬身正要钻进机舱,身后忽然传来中气十足的喊声:“斯汀大叔!!”卷毛青年边戴帽子边跑出旅馆大门,“我靠你怎么不跟我打声招呼就走了?太不够意思了!”

他跑得很快,中途还差点绊了一跤,斯汀半个身子都进机舱了,忽然又丢了手提箱掉头冲下飞机,螺旋桨没停,斯汀边笨拙地小跑边提高声音大喊着:“我要走了!阿彻!回麻省理工了!”

阿彻也小跑着过去,风吹得他举步维艰,他弓着身子按着帽子,顶风大声道:“你真是麻省理工的教——”

话音被斯汀热烈的拥抱打断。

“阿彻,你真的长得很像我儿子!”

阿彻被老家伙突然哽咽的声音搞得措手不及,拍着老家伙的背:“我知道我知道!你儿子最棒了!”

“可我不是个合格的父亲……”

阿彻拥抱住对方,他不知道斯汀的故事,但是那个曾经暴躁地敲着他的脑袋的老伙计,这会儿却像个憔悴的老人:“以前我不知道,但现在肯定是!”

斯汀拥抱着他摇着头,声音颤抖着:“他一点都不喜欢地质学,我却强迫他一定要学……”

“因为你喜欢地质学啊!”阿彻笑着说,“所以才想把最好的给他,不是吗?他肯定明白的!”

斯汀抱着怀里的卷毛小子,泪流满面。谢谢你阿彻,谢谢你不怪我,谢谢你明白我。

直升机垂直升起,斯汀低头看着下方的小旅馆,沈彻,秦修,芬奇太太的身影飞速地变小,变成白茫茫雪地上的三个小点,但他知道沈彻还在向他挥手。

因为那个小点看上去一颤一颤的,和旁边两个都不一样。

秦修说他没有回去找沈彻,其实那并不是真相。老教授看着雪地里几乎快要看不见的那个一颤一颤的小点,心里默默地说,你还记得吗,阿彻,小时候我送给你的礼物……

二十年前,他在麻省理工他的个人信箱里发现了一张迟到了三年的明信片,才知道阿彻的存在。那个时候他已经被灵犬族驱逐,终生不得回到族群中,去五大湖区做地质调查的时候他找了个时机悄悄转机回了庚林市。

那个时候灵犬镇已经有了第一家连锁超市,可是后山的灵犬山还是老样子,村子的广播室还是高高挂着只喇叭,学堂倒是扩建了,而灵犬庙却破败了,草丛都有一人高了。

中午时学堂下课,竟然都有电铃了,小孩子们一窝蜂地跑出来,他看着那些嘻嘻哈哈追逐打闹的身影,想到自己的阿彻,手心都出了汗,他的背包里装满了遥控汽车,遥控直升机,模型飞机……阿彻会喜欢吗?

明信片上的落款是贺兰两个字,他不知道贺兰是谁,又不能问上了年纪的人,肯定多的是人能认出他,只好偷偷去问学堂的孩子。

有个小姑娘帮他指了路,他在村子里悄悄转来转去,没找到贺兰霸的家,忽然听见有小狗狗嗷嗷呜呜叫唤得很凄惨的声音。

声音传来的方向有几个大点的男孩子围成一个圈,他从缝隙里看见一只丁点大的小狗被困在中央,而那个为首的大男孩手里竟然拿着打火机,蹲下来揪起狗崽子的尾巴就要去点。

他大吼一声,几步走过去拳打脚踢把那几个熊孩子揍跑了,这才看见那只被摔得鼻青脸肿的狗崽子,那是只小金毛,毛却是卷的,他看着努力站起来的小狗,蹲下来拍着狗崽子身上的泥巴和灰,颇有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看看,毛都被打卷了,你怎么不变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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