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 第147章

作者:天瓶座 标签: 欢喜冤家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玄幻灵异

“现在我有资格对你说这些话了吗,年轻人?”老泰迪抬头道。

秦修警戒地睨着巧克力色的老泰迪犬,一字一句冷声道:“你是谁?”

“汪汪汪!”我是沈彻的父亲。

“你到底是谁?!”

“汪汪汪!”沈彻是我的儿子。

秦修听不懂,带着一脸仿若做了个滑稽的梦的表情掉头就走,却在这时听见屋顶忽然传来一声闷响,他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就被从屋顶滑落的雪块整个儿埋在了下面。

第99章

秦修是被冷醒的,醒过来的时候自己正倒在一个山洞里,睁开眼就看见噼噼啪啪闪动的火光,他一个激灵彻底清醒过来,想坐起来,身子刚一抬就又狗啃屎地扑了下去,这才意识到手脚都被绑住了。北极熊使劲挣扎了几下,普通的绳子根本困不住他,可是这次居然挣脱不开,低头一打量,绳子上居然有UIAA的认证标志!

“别白费力气了,那是国际登山协会认证过的玩意儿,你挣不开的。”老家伙悠闲的声音从哔哔啵啵的柴火声中传来。

秦修咬牙怒抬头看向篝火对面边吃火腿边往篝火里添柴火的斯汀。

“饿了吧,来一根?”斯汀晃了晃手里的火腿,见冰山美男没拒绝,就隔着篝火扔了一根过去。

斯汀边吃边借着火光看报纸,吃了一会儿才猛然想起秦修手脚都绑着根本没法剥火腿吃火腿,赶紧放下报纸伸长脖子往篝火那头一看。

秦修还保持着扑在地上的姿势,跟一只巨型毛虫似地一拱一拱地蠕动着靠近地上那根火腿,然后咧开牙艰难地撕咬着火腿的包装,野兽一样呲牙咧嘴的,美男的形象都碎光了。斯汀顿时觉得有些对不住,心说这家伙自尊心也太强了,吃不了也不肯让人帮忙。老家伙咳嗽一声,起身绕过来:“人类就是笨,没有手啥都做不了……”

蹲下来准备帮秦修剥开火腿,却没注意到冰山美男眼神锐利地一闪,下一秒斯汀便被秦修一个伸腿用力绊在地上,跌了个狗吃屎,两行鼻血瞬间就滴了下来。

秦修这才解气地靠着洞壁坐起来,昂着下巴冷笑道:“火腿上都是鼻血,脏死了,我不吃了。”

老恶犬从地上爬起来,立马就反扑,秦修早有防备,脚虽然还绑着还是准准地一脚踹在斯汀肚子上。

这一幕以斯汀大叔捂着差点被篝火烧着的屁股,在洞壁上死命蹭的画面为结束。

十分钟后。

秦修又被捆了两大圈,跟个被半剥开的木乃伊一样,斯汀大叔边绑边道:“你也不要怪我,我这也是不得已。”顿了顿,声音一低,“你应该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吧。”

秦修的表情变得很冷,心说我一点也不想知道。

斯汀大叔拿了份报纸放在秦修膝盖上,拍拍手起身:“你放心,等我把沈彻弄走,我自然会放了你。”

秦修目光冷冷地落在报纸上:“既然当初抛弃了他,现在又何必来跟我抢。”

斯汀大叔的神色黯然:“……我没有抛弃他。”

秦修冷嗤一声,低头道:“翻面。这页看完了。”

斯汀大叔走过来替他换了一面,蹲在一旁看着认真看报纸的秦修,看了老一会儿终于有点按捺不住了:“你都不问我为什么吗?”

秦修在做CROSSWORD,嘴里念念有词,根本不搭理他。

老家伙硬憋了十多分钟,HOLD不住地开了口:“我的确是个不合格的父亲,但我真没抛弃他……他出生的消息,都没有一个人告诉我……”

秦修垂首的眼神定了定,还是什么都没说。

斯汀颓然坐在篝火后。他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灵犬族人,那个时候的灵犬族比现在更封闭,族中有避世铁律,灵犬族人不可与人类有过密的来往,可是他却被人类的花花世界吸引。

斯汀望着跳跃的篝火笑了笑,想起自己偷买的第一盒流行音乐磁带,他在中午时溜进族会的广播室,接了喇叭放给全村人听。族会的大家长们气得快把他腿都打折了。他瘸着腿躺在床上,弄不明白,那么好听的歌,为什么大家视它们为洪水猛兽呢?

灵犬族的学堂里老师还在讲牛顿的三大定理,他望着窗外的天空,根本无心听课,人类都登上月球了啊,他们学的却全是过时的东西。

那时他每天下了课都会跑去灵犬山,眺望脚下的灵犬镇,那是人类的世界。在他五岁那年,灵犬镇修了一条通进城里的笔直大马路,十岁那年,灵犬镇有了第一家柯达照相馆,第一家天堂电影院,十五岁那年,灵犬镇的后山架起了高高的信号塔,竖起耳朵似乎都能听见此起彼伏的手机铃声。灵犬镇一天天拔节长高,他回过头,灵犬村却还是多年前的老样子。

十六岁那年,他背上行囊,哼着一首《MOON RIVER》离开了灵犬村,离开了灵犬镇,他要去外面的世界。

Two drifter off to see the world.

There is such a lot of world to see.

歌词真棒,可惜他没有Huckle Berry Friend,但是他觉得自己总会找到的,在外面的世界。

坐上人类的大巴车,司机放着一首《Red River Valley》,他和司机大叔一路聊天,司机大叔告诉他这种类型的音乐叫乡村音乐,是从美国来的,司机大叔说进城的时候他就放《Red River Valley》,回灵犬镇的时候就放《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他趴在车窗,在口琴吹出的轻快节奏中,觉得自己就像插上了翅膀,想飞去哪儿就是哪儿。

《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也很好听,总有一天他要开着自己的车子,在这个世界上某一条种满柠檬树的向阳大道上听这首歌,也许是美国,但是绝不会是灵犬村。

别了灵犬村,我不会怀念你的。

那个时候人类社会的户籍管理还不很规范,他很快就找到空子可钻,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高中,考上大学,出国深造,去了那个把人类送上月球,把乡村音乐带到世界各地,叫做美国的国度。

他有了英文名字,中文名叫什么来着,反正是族长取的,早就忘了。人类的世界精彩得让人应接不暇,他从听乡村,听摇滚,到听起爵士,最后衣冠楚楚地走进卡耐基音乐厅,听阿巴多指挥柏林爱乐演奏的马勒《大地之歌》,和所有衣冠楚楚的古典音乐爱好者们一起高喊着BRAVO起身鼓掌。

他精力充沛,充满干劲,富有魅力,身边从不缺漂亮的女性,然后就和所有爱情小说爱情电影里描述的一样,很俗气地坠入了爱河。

“和一个叫艾丽西亚的姑娘。”斯汀掰了一截枯树枝放进火里。

秦修听着没出声,毫无疑问那是一名人类女子。这个老家伙从来不把自己当灵犬族人看待,谈恋爱当然也要和人类谈。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身份,我觉得那不重要,”斯汀缓缓道,“我们订了婚,后来……”说到这里静了很久,“后来她发现了我的身份。”

秦修抬头看向对方。

“普通人根本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她的精神出了严重的问题,此后一直住在疗养院,每次我去看她,她就对我大呼小叫。”斯汀盯着蹿得老高的火苗,声音沉下来,“我毁了她的一生。”

洞中又安静下来,只有柴火的剥啄声。“后来呢?”秦修问。

“因为这件事我被灵犬族驱逐,终生不能再回到族中。”斯汀平静地道,“我终于开始明白为什么族里会有避世戒条,为什么族长严禁我们和人类走得太近。后来……我遇见阿彻的母亲,度过了一段人生中最宁静美好的日子,她怀了阿彻却没有告诉我,只给我留了一封分手信,就一个人回了灵犬镇。这我能理解,因为爱我才想要我的孩子,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一定希望儿子能不再重蹈他父亲的覆辙。”斯汀抬起头,看向轻蹙眉头的秦修,“过了好久以后我才知道我有这么个儿子,才知道我儿子甚至不知道他的父亲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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