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末世]东篱菊/老男人的爱情故事 第128章

作者:风动石 标签: 修真 末世 随身空间 种田 玄幻灵异

那老人听奶奶说她是大概50年代嫁出去的,眼珠浑黄的双眼疑窦顿生:“妹子别开玩笑,看你也不过五六十,难道出生就嫁人,结了娃娃亲?!”

奶奶摆摆手,并没有多说。

老人将四人带到一个十字路口,远远指着某个建筑,告诉他们就在那建筑东边,再也不肯过去。

十一他们不知道缘由,但既然知道在哪里,也没有强求,由燕昶年遮挡着,暗暗给了那老人几斤米和一些水,老人瞳孔放大,因为干渴而有些皲裂的嘴唇微微颤抖着,接过米和水,微微鞠了个躬,转身快步离开。

小蓝,看着他。十一吩咐,小蓝在天空之上,接到十一传音便跟随老人,果然有人盯上了老人,要出手抢夺,老人夺路就逃,后面的人急于追击,不防小蓝突然从天而降,横亘在面前,叫了一声便令几个男人浑身发软,只能眼睁睁看着老人从小路跑了。

“似乎城镇等人比较集中的地域都很乱。”十一说,他们自从学会御剑之后,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御剑飞行,除了在S市曾亲眼目睹城市到底在强辐射的时代有多堕落,对其他城市几乎没有印象,但猜想也是差不多。只是猜想归猜想,亲眼看到还是觉得震撼。

老人指的那栋建筑是某某商场,东面然是一家酒店,现在竟然还在营业,当然规模比之前要小了很多,但这个时候依然还能够营业,那说明店家在附近的势力和实力不小。

酒店所有的窗户都被关得严严的,挂了厚厚的窗帘,有一些甚至用木板等钉死,正门只开了一半,另外一半用水泥砌住,偶尔有人进出。

镇上已经很久没有外来人了,因此十一几人自从进入镇子就被人盯上了,只是他们都没有放在眼里。

酒店店家可能早就得到消息,十一他们站在酒店门前的时候,店门旁边摆了张单人沙发,一个年纪在三十开外的男人大喇喇地坐着,右腿屈曲架在左膝上,一边摇着腿,嘴里嚼着口香糖,脸上架了副黑色蛤蟆镜,胡子刮得非常干净,露出有青色胡茬的下巴。

夜色里,店门门楣处点着了好大一盏油灯,灯芯偶尔发出哔卜的爆响,火焰跳动着,人的影子也跟着摇晃起来。

“……那老不死的。”男人喃喃说着,露出一抹厌恶的表情,倒没有太过为难十一他们,只是额外多看了奶奶两眼。

以前也有过“认亲”的事,这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总之,自从末世降临之后,总有各色各样的人来到镇上,自称是他三伯或者他爸曾经失踪的某个儿子或者孙子——结果无一例外都是骗子。

但认亲认到他那老不死的太爷爷身上的,这还是头一拨。

或许真不是想从他们这里拿些好处的。谁都知道,那个年纪逾百的瞎眼老不死,并不得儿孙们的欢心。但是,谁知道是怎么回事呢,老不死也没有遭到驱逐,仍然和儿孙们住在一起,只是住的地方不算很好罢了,每天仍然有吃有喝的,至于吃得饱不饱,这个年头,有多少人能吃饱的?都是苟活罢了。

奶奶的父亲还在,就是男人口中的老不死,而奶奶母亲,则在二十多年前就因为操劳过度,外出时一个失足摔死了。一切丧事都很简单,出嫁的女儿都没有通知——奶奶自然无从知晓。

奶奶的老父亲已经垂垂老矣,一头稀疏的白发,瘦得估计也就六七十斤的模样,真正的皮包骨,骨头关节都悚然突了出来,穿的衣衫都很破烂,或许好些年没有洗了,根本看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

只是个会行走的骷髅。眼内也没有跳动着的生命之火。

他的儿孙们每天就用喂狗的碗,给他盛些人吃剩的残羹冷饭,老人看不见,好坏也分不出,囫囵吞下,饿不死就是。

不只是奶奶,连爷爷和十一他们都觉得无法接受,天下竟然有这样丧尽天良的儿孙!

奶奶当时就哭了,想抱却不敢抱。她老父亲木木地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也不知道明白还是没明白,也或许早就让自身的精神脱离这个桎梏,其他人的一切悲哀都与他无关。

奶奶的几个兄弟还活着的只有两个,老三和老五,都是七八十的老人了,面上却都带着一股狠戾的表情,那是长期形成的习惯,即使笑着,都脱离不了。他们看到几十年没见的妹妹姐姐,都极其意外,而同样显得年轻的妹夫姐夫,令老人一时接受不能。

一开始坐在店门外的男人是老五的小孙子,据说还有一个哥哥的,只是小时候过年随大人上街走失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找回来。

奶奶这两兄弟,自小起就生了双势利眼,从他们招呼店里的服务员给沏茶,同时点菜,要好好招待,奶奶就知道,她这两兄弟不知道又在打什么鬼主意,不用想,绝对是损人利己的事。

奶奶说:“这年头粮食贵得很,大家日子都不好过,就不要破费了。我只是这些年没有爸妈的消息,来看看。好些年没见着,我接爸爸去我那住些日子。”

老三和老五都不想放人,他们还没有从奶奶这里探出点消息,怎么能轻易放人?

老五连忙招呼那个男人,叫的应该是小名:“剩啊,好好招呼你姑奶。大老远的来一趟,这些年没见了,我们好好坐一坐。”

后一句是跟奶奶说的,奶奶不知道是没听见还是存心不理会,爷爷要脱了大衣给老岳父穿上,十一连忙拦住,将自己的外套递过去。

叫剩的男人已经摘了墨镜挂在胸前,屋里比外面暖和,他将外套脱去,露出里面的套头毛衣,袖子撸了起来,他手腕上有年代久远的刺青,手艺拙劣,通体青色,依稀能看出是一朵玫瑰和一把剑。

十一凝视着那个刺青,十几年前已经褪色的回忆浮现脑海,就是这只手,就是这只手!

他的眼神太冷,剩抬头挑眉,有些莫名其妙,也有些心惊。

十一用手里的鞭子点点那朵玫瑰:“呵,原来你在这里。”

声音压得极低极沉,犹如凉飕飕的风吹过耳畔。

他极少会用这样带着很深很深的讽刺和愤怒的语气说话,至少燕昶年就没有听过。

封闭的空间有了流动的风,吹得众人发丝凌乱。

剩无端恐慌起来。

他是个混混,初中没毕业就开始在社会上混,混到今日,远的不说,在这个镇上无论男女老少,见了他都得喊一声哥,却被十一的眼神逼视着,他想运用往时的气势反压回去的,却发现没有用,有刺青的那块皮肤在十一的目光注视下仿佛要灼热起来,他嘶声喊:“你是谁!”

“我是谁?哈,你忘记了?你忘记了,我可一直没有忘记。”十一低声说,手中的鞭子在空中甩了一下,发出清脆的响声,“提醒你一下吧。十六年前,在县城,你们一伙混混在街头斗殴,记得你是怎么用这只手拿着把钢锥扎到我脖子上的吗?混账!”

十一突然吼了起来,一声“混账”犹如晴空霹雳,剩浑身一抖,瞳孔放大。

他终于记起来了。

或者说,他从来没有忘记,只是将那段不堪回忆的往事压到最深心处。

那时候剩也只是十几岁的少年,虽然名为混混,到底年少,打架什么的很平常,见血的也有,却从来没有发生那样的事,意识到手里的钢锥然扎入了跟他年纪差不多的男孩脖子上,剩当时将钢锥拔出后夺路就逃,他听到了路人的惊叫声和喊救命的声音,一切都闹哄哄地钻入耳孔,却盖不过心跳声,心跳如擂鼓,鼓点越来急越来越响,他甚至觉得心脏会因此爆裂。

匆忙爬上一辆招的汽车,半个小时后才发现汽车已经开往市里,他身上还有一些钱,干脆在市里转了车,离开栖龙市,去投奔一个不知道拐了几个弯的亲戚,战战兢兢过了半个月,连做梦都害怕会突然有警察上门将自己铐上手铐带走。

他不敢告诉亲戚发生了什么事,躲藏了大半年,夜夜梦回都梦见一个脖子淌着鲜血的男孩面目狰狞地喊“还我命来”!

他不知道当时有没有人看清自己的模样,那些所谓的兄弟会不会出卖自己,在外面好些年,结了婚有了孩子,一直不敢回来,直到父亲病重,才硬起头皮回家。

那些断绝了联系的“兄弟”大多成家立业,而过去那些事,几乎被遗忘了,连同那个后来生死不知的陌生男孩。

事实上,在他将钢锥扎入那个男孩脖子前,已经有人报了警,他一逃,其他人也作鸟兽散,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都不知道他曾经让一个同龄人在死亡边缘走了一遭钢丝,间接地让这个同龄人受了十几年的白眼和嘲笑。

兜兜转转,那人竟然就站在自己面前!

还是他姑奶的孙子!

十一比剩还要高一些,他半垂着眼,冰冷的目光盯着剩,剩觉得很冷,冷入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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