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第134章

作者:来自远方 标签: 天之骄子 玄幻灵异

“奇萨有向边境增兵的迹象,昂里斯的宫廷里最近流言四起,国王陛下可不太好过。”

宋默没想到,纳尔逊的动作会这么快,看起来,他手下的那些贵族,终究没有拧成一股绳,这样,根本就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只不过,他们私下里的动作可不会少。宋默很期待,能在奇萨和昂里斯的战争中,看到一些熟人。

“另外,国王下令格里兰出兵。”

“啊?”宋默愣了一下,实在是格里兰抗税很多年,昂里斯国王也很久没向格里兰下达这样正式的命令了。每次昂里斯对外战争,格里兰也有人参加,不过,那是出于领民们的自发行为,像这样的征兵令,不说宋默,就算他的老爹,他老爹的老爹,都没有见到过。

老约翰将加盖了国王印章的文件找出来,摆在宋默的面前,“就是这个。”

宋默摸摸鼻子,实在有些不明白,老胡里安这个举动意味着什么。他知道自己去参加了奇萨国王的加冕典礼吧?

“领主大人,要出兵吗?”

宋默将老胡里安的征兵令扔到一边,“估计国王陛下也没想我真的会出兵,至于他到底想做什么,等等看再说。”

“恩。”

“到卡里城的地下商业街怎么样了?”

“地精报告说已经竣工了,也和地族联系上了,但是没有您的允许,他们没有把人直接带过去。”

“安排一下,我亲自和他们见一面。也给矮人和精灵发消息,赛万斯那里,也送个信,”宋默撇撇嘴,巨龙不仁,他不能不义,毕竟赚钱还是摆在首位的,“验收过后,地下商业街里的铺子可以开始经营起来了。”

“好的。”

“接下来……”

宋默有条不紊的处理着堆积成山的工作,等工作终于告一段落,已经是月上中天。宋默的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了起来,房间中的两个人才发现,他们已经忙了这么长时间。

“领主大人,我马上安排晚餐。”

“好。”宋默站起身,抻了个懒腰,“我从奇萨带回来两个厨子,可以安排他们到厨房给大家露一手,和厨娘们切磋一下。”

老约翰行礼后离开了,宋默走到窗前,抬头仰望星空,不想却看到了一张漂亮的让人侧目的脸。

“亲爱的,”瑞斯亲了宋默的嘴角一下,“工作结束了?”

“结束了。”宋默主动搂住了瑞斯的脖子,让魔族颇有些受宠若惊,拍了拍瑞斯的脸颊,“等我很久了?”

“恩。”瑞斯轻轻顶着宋默的额头,“快一天了,你要怎么补偿我?”

“别着急,”宋默勾起了一边的嘴角,笑得有些邪气,“等我吃饱喝足,就来临幸你,美人,去洗洗白,到床上等我。”

宋默一席话说完,瑞斯的脸,又一次破天荒的红了。

果然,在领主大人道貌岸然的面孔下,同样隐藏着一颗闷骚的心……

第153章

宋默没有食言,结束了工作,吃过了迟来的晚餐,简单梳洗过后,他主动推开了瑞斯的房门。如他所想的,瑞斯并没料到他会真的过来,褐发美人见到宋默,眼中闪过一抹惊讶,随即笑逐颜开,侧躺在床上,摆出了一个诱人的姿势,“亲爱的,你真的来了。”

“是啊。”宋默几步走过去,坐在床边,单手牵起瑞斯的一缕褐色长发,卷在手指上绕了几圈,低下头,轻轻吻在了发丝上,“我来了。”

摇曳的烛光中,黑色眸子带着一抹氤氲,瑞斯看得出神了。

“傻了?”宋默抬起头,单手支在瑞斯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滑过瑞斯的脸颊,拍拍,好笑的又问了一句,“真傻了?”

“不。”瑞斯勾起红唇,海蓝色的双眼中涌起了一片水雾,单臂搂住宋默的腰,手按在宋默的脑后,修长的手指插进乌黑的发中,指腹轻轻摩挲着,一种奇怪的感觉开始从被他碰触的地方蔓延,有些陌生,却并不讨厌。

宋默顺着瑞斯的力道伏在他的身上,灵巧的舌轻轻舔了一下瑞斯雪白的颈侧,留下一抹湿痕,感受到身下男人的颤抖,宋默狡猾的笑了。

随即,这抹笑被吞进了带着焦灼与火热的红唇,连同他的呼吸,一起湮没。

“唔……”

难耐的,带着压抑的声音从唇畔流出,宋默的手探入了瑞斯的衣领,扯开了他衬衫的扣子,崩裂的纽扣蹦跳着滚落。

“亲爱的,”瑞斯略微抬起上身,衬衫滑脱,露出了性感的锁骨,和一侧的肩头,“别急,我们有一夜的时间。”

一边说着,大手从脑后抓住了宋默的黑发,宋默不得不仰起头,下一刻,被迫感受着落在颈项和肩膀上的吻咬,仿佛要吞噬他般的热情在周身蔓延,单手沿着上衣的下摆滑入,扯开了一切阻挡他探索的障碍,上衣,衬衫,长裤,如落雪般从床上飞落,看着被撕成一片片的衣服,宋默有些气急败坏。

瑞斯笑了,额头搭在宋默的肩头,蹭了蹭他敏感的颈侧,在宋默的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亲爱的领主大人,是你先撕了我的衣服吧?”

宋默气结,抓着瑞斯的手,狠狠咬了一口,果断牙疼。

瑞斯笑得更欢了,“我只是,礼尚往来。”

说着,大手沿着宋默的腰际滑下,宋默忍不住吸了一口气,声音哽在喉咙里,眉头皱了起来,放开了瑞斯的手,双手搭在了瑞斯的肩膀上,力气,从被碰触的地方一点点消散,只能任由那只手在自己的身体上作乱。

瑞斯看着宋默,无比认真的看着他,直到宋默拍了他一下,“看什么看?不许看!”

“不,”魔族的声音染上了不自觉的魅惑与宠溺,“我想看,一直看着你,将你的所有藏进我的眼中,心里。”

“你这……”不要脸的!

瑞斯吻住了宋默的嘴唇,翻过身,将宋默压在了身下,一只手罩住了宋默的双眼,另一只手握住宋默的脚踝,下一刻,突来的冲击,宋默几乎承受不住的叫出声音。眼前一片黑暗,身体的感觉更加清晰,全身都在发热,疼痛,酥软,难言的快感,,这些,都是这个叫做瑞斯梅尔斯的男人给他的。

宋默咬住嘴唇,在不停歇的晃动中抓住了瑞斯的手腕,拉开了他罩在眼前的手,视线明亮的一刻,黑色的眸子,对上了已经变成了猩红色的双眼。

“来,”宋默笑了,汗水和泪水一同沿着眼角滑落,伸出手臂,搂住了瑞斯的肩膀,狠狠的向下压来,咬住了瑞斯吼间最脆弱,足以致命的一处,“用力!”

酒红色的床幔垂落,不停的摇撼,房间中仿佛氤氲着挥之不去的热气,带着一种让人迷醉的冷香,在夜色中弥漫。

夜,还很长……

第二天,宋默醒得很早,阳光透过窗纱洒入室内,空气中似乎能闻到青草的气息。

侧过头,瑞斯单臂搭在他的腰间,睡得正香。

宋默想坐起身,四肢却像被车碾过一般,使不出力气。只是一个简单的起身动作,他的额头就出了一层薄汗。

“亲爱的,不多睡一会吗?”

不知何时,瑞斯已经醒了过来,单手撑住头,另一只手抚在宋默的背脊上,随着他掌心的滑动,宋默只觉得身上的疲累与酸疼渐渐消散,动作也利索起来。

“今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宋默弯腰捡起昨夜被丢到床下的衬衫,皱起了眉毛,已经不能穿了。瑞斯也撑起身体,贴在他的身后,看到宋默拿在手中的布料,笑着挑起了一边的眉毛,“好可惜,不能穿了。”

宋默侧过头,捏住了瑞斯的鼻尖,“这要怪谁,恩?”

“怪我。”

瑞斯认错态度良好,宋默也没心思和他继续纠缠下去,走到房间的衣柜前,驾轻就熟的挑选适合自己的衣服。

“亲爱的,你刚回来,就要这么忙吗?”

“你以为呢?”宋默套上长裤,一边系着衬衫扣子,一边扭头看向还躺在床上,不打算起身的魔族,“说起来,我一直觉得奇怪。”

“什么?”

“好像,你们一家都很闲?”

瑞斯愣了一下,没明白宋默的意思。

“我是说,”宋默整理了一下袖口,最终还是决定卷起来,“身为亲王和亲王继承人,难道你们没有领地,不需要处理领地中的工作?”

关上衣柜的门,宋默走回到床边,坐下,“我一直很好奇,你们都是什么时候处理这些工作的?难不成都是王妃在做?”

“有家臣在。”

“家臣?”

“对。”瑞斯干脆躺在了宋默的腿上,拉住宋默的一只手,一根根捏着宋默的手指,“领地中的事情会有家臣先处理,遇到大事才会找我的父亲。之前父亲沉睡,这些事都是由母亲处理的,在我五百岁的生日过后,母亲逐渐将这些工作都推到了我的身上。不过最近魔界也没发生什么大事,不需要我出面。”

大事?宋默疑惑的看着瑞斯,什么样的事情算大事?

“例如和其他家族的战争,或者梅尔斯家终于打算占领光明大陆一类的。”

听完瑞斯的话,宋默顿悟了。

原来,这些魔族贵族,除了打架斗殴,其他的时间,都在混吃等死?

“如果所有的事情都要我亲力亲为,还要家臣干嘛?”

“难道你们不担心手底下会有一两个野心人物,妄图推翻你们的家族统治,或者是暗地里贪掉你们的财产?”

瑞斯好笑的看着宋默,咬了一下他的在指尖,“魔族的家臣都是身负契约的。而且,如果真有这种家伙,生活会有趣很多。”

看着躺在自己腿上,笑得春光烂漫,“天真”无邪的美人,宋默又开始觉得牙痒痒。和这些家伙比起来,凡事亲力亲为,最忙的时候,几乎要累得吐血的自己,怎么看,怎么是站在人民一面的良心企业家!魔族这些贵族才是真正无血无泪的统治剥削阶级,良心大大的坏了!

可为啥他还是羡慕得想咬人呢?

“亲爱的?”

“别和我说话。”宋默啪的一声拍开了瑞斯的手,“不知道我在羡慕嫉妒恨吗?”

“好吧。”

瑞斯不说话了,示意自己闭上了嘴,然后手指开始不老实,沿着宋默的腿向上滑,滑着滑着,被宋默一把抓住,领主大人额头蹦起了青筋,“你想干嘛?”

瑞斯笑笑,“你不是知道吗?”

“……”昨天因为自己几句话就脸红的家伙,是特马地幻觉吗?

就在这时,敲门声响起,门外传来了老约翰的声音:“领主大人,您醒了吗?”

管家大人的声音没有什么起伏,十分平稳,仿佛刚刚在主卧室没有看到领主大人,一路走来,踹断了两根柱子的人,根本不是他。跟在管家身后的侍女安妮对管家大人的变脸能力佩服不已。看起来,想要成为领主府内最优秀的侍女头子,她还要继续努力才行!

听到管家的声音,宋默知道不能再和瑞斯纠缠了,走到门边,刚要拉开门,突然动作一顿,回过头,恶狠狠的对床上的瑞斯说道:“给我穿上衣服,不然就把自己包严实了!还有,再敢弄个雕像,玩行为艺术什么的,小心老子再收拾你!”

听到宋默的话,瑞斯先是一愣,随即笑了,眼中的温柔,仿佛要将人溺毙在那一片深蓝之中。即便是宋默,也HOLD不住了,干脆直接开门,闪人。

看着重新关上的房门,瑞斯慵懒的趴在床上,单手支着下巴,脸上的笑容渐渐收起,手指缓缓的蹭过宋默昨夜睡过的地方,从枕头上捡起了一根黑色的长发,送到唇边,虔诚了吻了一下。

“亲爱的……我爱你。”

宋默的时间很紧,离开期间堆积下的工作,不是一两天就能处理完的,恰好又赶上了新一轮的收获季,几乎每天都是忙得脚不沾地,脚打后脑勺。每次路过农田,都能看到全副武装的领民和各种作物奋勇搏斗的情景。尽管大家已经十分有经验,偶尔还是会有几个倒霉蛋受伤,驻守在田边的修士们顿时眼前一亮,立刻飞扑过去抓人,抬上担架,绑好,一溜烟的送进了医院。哪怕躺在担架上的人大吼,他只是伤到了一根手指,也照抬不误。

“我的脚没事!”

“没事也给我躺着!”

“我不去医院!”

“不行!必须去!”

由于领地内的医药卫生事业大跨步的发展,一连迈上了几个新台阶,修士们也逐渐和领民们相处融洽,打成了一片。甚至有几个之前在医院门前大摆午夜场的修士,和格里兰的少女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为了今后的幸福生活,他们必须在领主大人面前好好表现!

所以,一进入收获季,修士们便枕戈待旦,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日夜等着盼着表现机会的到来,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受伤的,绝对不能放过!

于是乎,宋默就眼睁睁看着那个明明只是割伤了手指,只要一块OK绷就能解决问题的汉子,受到了重伤员一般的待遇,被双眼放光的修士们干脆利索的绑在担架上,大吼着被抬进了医院……中途有个修士嫌他太吵,一瓶药水灌进去,立刻躺倒,挺尸。

话说,这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还是渣滓洞集中营抓逃犯?

上一篇:

下一篇:吃饭、睡觉、打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