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黎锦的农家日常 第114章

作者:回眸已半夏 标签: 种田 生子 穿越重生

  万云当然知道这是黎锦在安慰他,毕竟他若是可以多坚持一会儿,那就能在书院大门外一点迎接庞老了。

  黎锦见他唉声叹气,说:“教谕志不在写字,为何对庞老如此执迷?”

  万云再次叹息:“你不懂。”

  他看着老爷子从文庙穿过,去了后院,说:“庞老是咱们府城最有名气的人了,我身为咱们府城的人,见到他我能不激动吗?”

  黎锦一脸正色的颔首,假装万教谕说的很有道理。

  过了会儿,一个穿着灰布短打的小斯跑来,躬了躬身,问道:“两位先生,庞老说要找个力气大的人帮忙抬箱笼,请问两位可有时间?”

  这会儿谁会拒绝?

  黎锦的心都剧烈的跳了两下,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

  主要是大部分学生都在外面,庞老居住的内院与算学部不过一墙之隔,这也难怪他的小厮会来这里请人了。

  真到了庞老的院子里,黎锦连老人家的面都没见到,就跟着小斯把五个箱笼抬下来。

  小厮继续躬身说:“多谢先生施以援手,庞老箱笼里的东西都很珍贵,我担心自己一个人抬得时候磕到哪儿,那就得不偿失。”

  万云站在一边,他也就是给两人打打下手,提醒脚下有台阶之类的。

  等到黎锦跟万云走后,那小厮腰杆儿挺得笔直,直接进入院子,坐在庞老对面的石凳上,哪还有刚刚躬身弯腰的怯懦?

  这人名叫陈亦鼎,正是那作主给黎锦递了拜帖的人。

  他累的直喘气儿,倒了庞老一杯好茶,才渐渐缓过来:“我说庞老,您既然不愿意收他为徒,怎么又折腾到书院来?”

  庞老爷子心疼自己的茶,说:“牛嚼牡丹!”

  但他也不忘回答,“老夫岂是那等食言而肥之人?但想当我徒弟,得先过了我这一关才行。”

  陈亦鼎说:“您老可真有原则,既然您让我装小斯,那我也就直说。黎锦刚刚对我没有一点轻蔑,抬东西的时候也刻意的压低手,不仅是为了稳妥,更是自己那边承受了更多重量。”

  说到这里,陈亦鼎道:“庞老,你这箱子里到底装了什么?说真的,要不是黎锦刚刚主动照顾我,我这老腰都要折了。”

  庞老见他准备去前面打开箱子,脸上高冷的表情立马就绷不住了,从石凳上站起来,跑的比陈亦鼎还快。

  “老夫什么时候准你翻箱子?”

  陈亦鼎狐疑道:“您不会真的在箱子里装了石头吧?”

  庞老:“老夫会是那等无聊之人?”

  陈亦鼎见他言之凿凿,也感觉自己想多了。

  他说:“今儿下午还有一场诗会我得去主持,我先走了,真希望万云那小子刚刚没认出我来。”

  万云确实没认出来,毕竟他见过的陈先生从来都是风度翩翩,行为举止都是府城读书人的典范。

  哪里会把一个灰头土脸、弯腰弓背的小厮认成陈亦鼎啊。

  再说了,他跟陈先生又不是很熟,最多也就是参加诗会的时候遥遥见过几面。

  黎锦却有些奇怪,刚刚抬箱子那个小厮的手,上面没有一个茧子,分明是双养尊处优的手。

  可这又跟他没什么关系,黎锦也不想深究,决定静观其变。

  庞老见陈亦鼎走了,刚刚还儒雅的拿着茶杯,眯起眼睛品茶,这会儿就‘铛’的医生把茶杯放下,跑到箱笼跟前。

  他说:“好险,差点就被姓陈的猜到了。”

  之间庞老打开箱子,里面确实是一块块的石头。

  但这些石头却也不简单,表面粗糙,有很多孔,若是浸泡在水里,有吸附杂质的功效。

  确实,跟练字没什么关联。

  庞老抱着俩石头,打算把这几箱的石头,一个个放到院子入口右边的水池里。

  嗯,毁尸灭迹。

  庞老想,一个人想要写好字,手臂一定得有足够的力气,要不然写出来的字也是软塌塌的。

  所以能抬动石头,也是一个必须的考验项目。

  “庞老,您还有一个箱子落到外面了。”

  陈先生刚进来,就看到庞老抱着一怀抱的石头……

  陈亦鼎:“?”

  庞老石化后恼羞成怒,“你进门不敲门的吗?”

第105章

  不过,既然陈亦鼎来了,那就是个现成的免费劳力。

  老爷子不再客气,让他把第一个箱子里的石头都搬到水池边上。

  后面的事情庞老不让他插手,只见老爷子蹲下,用手在池边丈量尺寸,每隔一尺便做个记号。

  那些石头陈亦鼎搬过,表面看似孔洞很多,像是空芯的,但里面却密密实实,入手沉甸甸的。

  陈亦鼎刚刚搬过去的时候都要用胳膊环抱住石头,借用胸膛发力,才能一次搬好几块。

  老爷子一大把年纪了,屈起手指,只用指尖的力量,随随便便夹住了一块石头,然后按照他丈量的节点,一块一块的把石头滑下去。

  陈亦鼎本以为老爷子只是在恶作剧,但看着他现在这样,好像……这些石头确实是有用的。

  不过时候不早了,他现在得赶紧出门,下午的诗会还得他可不能晚到。

  =

  黎锦当天下午回去后,照常练字默书。

  直到明月高悬,他搂着小夫郎躺在床上,才把庞老的事情说出来。

  “文文,这是个好机会,我会尽力去争取。就算不能称为庞老的弟子,我也想得到他的指点。”

  秦慕文打心眼儿里为阿锦高兴,油灯晕开了微黄的光,显地他眉梢那点朱砂痣愈发明艳。

  黎锦微微支起上半身,温柔的吻落上去,嗓音有些沙哑:“洗澡了?”

  秦慕文轻轻‘嗯’了一声,双手已经放松,墨色的发扑散开来,任君采撷。

  一次过后,黎锦楼他在怀里,却发现小夫郎腰肢绷紧,在为怀孕做准备。

  黎锦被他的样子惹得既高兴又无奈,伸出一只手臂搂着他,让他放松,“这种事情顺其自然就好。”

  秦慕文乖顺的跟着他的力道降低腰肢,小声说:“这样就更难怀上了。”

  黎锦如今已经基本上想起原主身上所有的事情,包括跟少年相处的点点滴滴。

  他说:“你当时怀小包子的时候,不也没有这么做,都是顺其自然的么?”

  而且,他还是村里这么多哥儿里,第一个怀上孩子的。

  秦慕文闻言,想起小包子,眉眼间无比温柔。

  他说:“嗯,小安当时就说我挺有福气。”虽然那会儿黎锦太混,但秦慕文终究是黎锦唯一的夫郎。比给人当妾室好多了。

  黎锦听了这话,手臂微微用力,就把他揽在自己身上,唇齿在他身上流连。

  秦慕文有些痒,但更多的是羞涩,他小声说:“阿锦,这样……”

  黎锦:“嗯?”

  秦慕文闭上眼睛:“这样……做什么?”

  黎锦一本正经的回答:“文文有福气,所以我在吸福啊。”

  秦慕文:“……”差点就要信了这歪理。

  翌日早上,秦慕文换衣服的时候看着那些东西又流出来,微微瘪了瘪嘴,就去准备早饭了。

  昨晚阿锦提到了庞老,秦慕文觉得这名字耳熟,总感觉自己在那儿听到过。

  但后来被阿锦折腾的面红耳赤,早就把这件事抛远了。

  秦慕文还是在早上做饭的时候仔细回忆了一下,还真的被他想到一些事情。

  庞老出名多年,此前又一直住在京城,秦慕文是京城人士,听到过也不为怪。

  在吃饭的时候,秦慕文说:“早些年我还没出阁的时候,庞老正负盛名,大哥中举后,有幸被邀请参加过公主举办的宴会。

  听大哥回来说,庞老当时也去了。为的不是别的,仅仅是一道菜,叫做‘蒋侍郎豆腐’。”

  黎锦沉默了一下,感觉庞老和万教谕会有更多共同语言。

  不过,万教谕最喜欢的还是红烧排骨,主吃肉。庞老这道菜,一听就是素的。

  但秦慕文听闻的这件事如果是真的,黎锦觉得这将会是自己撬开庞老墙角的镢头。

  黎锦照例给了小夫郎和小包子每人一个离别吻,自己拎着竹篮往书院走去。

  考中秀才后,黎锦又是第一名,不仅仅是案首、小三元,更是廪生。每月都有禄米和禄银。

  所以,算上他在算学部的月银,本月黎锦可以领到六斗的禄米。

  禄米比外面粮站卖的米要好,选的都是新米,外面的米糠也都被祛除的干干净净。比黎锦刚穿越过来那会儿吃的一半糠一半米不知道要好上多少。

  六斗的米正好够一家三口和小茶吃一个月,不能浪费,但也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喝稀粥。

  现在他家煮粥就可以煮的偏稠一点,筷子插进去不会倒。

  以前喝粥只有小包子有这等待遇,大人们都是就着馒头和烙饼吃。

  黎锦到了讲堂里,没过一会儿教谕也来了。

  如今黎锦是秀才,给他们讲课的老师自然就是中了举的教谕。

  教谕的上课风格跟之前的讲郎简直天差地别。讲郎好歹会说这本书的第几页讲了什么。

  教谕完全不用书,旁征博引,想到哪儿讲哪儿。

  但无论他讲到什么地方,都能说的头头是道,与他今日要传授的主题遥相呼应。

  黎锦也是在昨儿听完他讲课后,才打定主意不能参加明年的秋闱。

  要不然他肚子里这点墨水,还真的不够用。

  今日日子是双数,算学部轮潘又丰当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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