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户夫郎家的连锁面馆 第27章

作者:鹿绒 标签: 强强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一

  下午,大太阳晒得青石板发烫。

  过了饭点,客人稀稀落落的坐在店里,每来一个客人,宋时安便送一大碗凉酸梅汤解暑,他自己端着一碗绿豆沙慢慢喝,绿豆沙上头点了一点玫瑰卤,特别的香甜可口。

  刚放下碗,他就看见常来吃饭的自梳女周娘子提着篮子,一手遮着脸,小碎步跑了进来。

  他忙给周娘子也倒了一大碗熬的极细的绿豆沙,周娘子也不客气,端起碗一口气喝光,才叹道:“你这双巧手,怎么能做什么都好吃呢?”

  不是她尬夸,这绿豆沙看似寻常,清江镇人人会熬,只有宋夫郎做的一点苦涩豆腥气都没有,凉丝丝、甜滋滋的。

  宋时安浅浅笑着说:“这个容易,只提前把绿豆的外皮泡开剥掉,味道就好多了。”

  周娘子一面感慨:“怪不得你店里生意好,随随便便一样吃食,都比别处费功夫!”一面将篮子里的东西掏出来。

  “这是你定制的……对了,你定的工服,快看看需不需改尺寸!”

  宋时安忙把沈复生、叶度和另两个汉子叫出来,让他们把龙回头的夏季工服穿上。

  样式是他设计的,宋时安于针线活是一窍不通,好在一众自梳女做惯了织布、刺绣等活计,一点不走样的还原了他的想法。

  因天气热,里头是薄薄的杏黄色棉布做的上衫,胳膊肘按了个纽扣,可将长袖挽成半袖,领口和袖口分别绣了蛟龙的龙首、龙爪和有力的长尾。

  裤子和围裙都是黑色,腰上系了宽带,正面用烫金的黄布写了“龙回头”,背后写着“吃了还想吃,出门就回头”。

  沈复生、叶度和其他汉子们身段都好,宽腰带一系,显出或长或矮些的宽肩窄腰大长腿,不管是在店里走动,还是穿着工装出门,都星目帅气极了!

  各个都是行走的活广告!

  宋时安最怕饭馆里干活的员工们身上有汗味,上衫和长裤都让做了三件,围裙做了两件,方便换洗。周娘子做好后,提前浆洗得挺括,一丝皱褶都没有。

  叶度和汉子们家里都还宽裕,只感慨嫂子想法妙,衣裳做的格外好看,他们一穿上,路过店子的人都忍不住往里看。

  沈复生却稀罕极了。

  家里刚宽松些,哪儿来得及置办好衣裳,他平时穿来的衣裳打了好几个补丁。

  他把手洗了两遍,才敢换衣服,摸着挺括的布料,心里激动万分。

  在龙回头干活,真好啊!

  宋时安欣赏了一回,满意极了,他不住赞周娘子和其他姐姐们的手艺妙,又把说好的工钱付给她。

  周娘子是个实诚人,连布料带绣工,比成衣店收得便宜三成!

  “对了,这个给囡囡喝吧。”宋时安又拎了个竹筒出来,里头是早上刚挤的羊奶。

  自梳女们前阵子捡了个弃婴回楼里,小孩子约莫不满周岁,长得玉雪可爱却天生双目失明,她们曾带着孩子来过龙回头一次,宋时安抱了一回那孩子,小姑娘在手里稍有重量,逗一逗就笑,极可爱。

  周娘子和宋时安熟了,也不推辞,大大方方的道了谢,把羊奶收进去。

  “你和许屠户成亲也有些时日了,啥时候怀上了和咱们说一声,小孩子百日穿的衣裳、小褂、鞋子,都不需你操心!”

  宋时安脸上一红。经过疯熊那事之后,他对许仲越的依恋爱慕之意悄悄疯长,如今对怀孩子也不像过去那么抵触,甚至于柳姨妈给他准备的药,他也开始吃了。

  “咳咳,这事儿我说了不算,还得他努力!”

  宋时安自然不知,他随口一句话,却被刚当店小二的汉子记下来,等许大哥来了,不免勉力他一番。闹到最后,宋时安脚不离地的被抵在门上,让许仲越好好的努力再努力。

  “对了,我还有衣裳请周娘子帮我做。”

  忙完了店里的,自然要忙自家相公的。

  宋时安原先是不太讲究个人的穿戴的,干净整洁就好。自从嫁给许仲越后,隔三差五许仲越就给他置办新的衣裳,都是极清爽的湖绿柳青色,料子一回比一回好。

  这就罢了,成亲时给他的一双镯子太沉重,不便干活,宋时安便把镯子摘了,和压箱底的银锭子放在一处。许仲越看了并没说啥,前两日也不知他从哪儿挣来的银子,竟给宋时安打了一个小金锁。

  清江镇的习俗,孩子出生后要戴上长命锁,成人后,大多人也贴肉戴着。金锁一般人买不起,便买银锁,再穷苦的家里,也要给孩子挂一个。

  宋时安却没有。

  沉甸甸的小金锁被挂到脖子上,宋时安心里是真感动。他没当一回事,许仲越却挂在心上。

  是以他拼命回忆着看过的古装电视剧,又结合时下的衣饰流行,做了一番设计后,细细的比划给周娘子知道。

  周娘子抿唇笑,说:“知道了,再过十五天,你出去办宴席时候要。我回去就赶工,一定不耽误你事儿!”

  宋时安隔着薄薄的衣裳,摸了摸自己的小金锁,也点头笑了。

  许仲越给他惊喜,他也想给许仲越惊喜呢。

  晚上,许仲越又极快的来回一趟,把捕回的鹿连带鹿茸,一口气卖给府城的一家酒楼。

  他盘算着除了十五日后可能用得到的一百两银子,剩下的钱,足够买一匹上好的骏马,宋时安在店里的工作缓下来后,他想带着夫郎去府城逛一逛。

  成亲前,可怜的双儿连清江镇都没出去过。

  他快马加鞭,先把马匹还回去,才步行去龙回头。

  只可惜他去得迟了些,到了收门时辰,宋时安提前一步,回家给他准备晚饭,只剩下一小三大的四个汉子,忙里忙外的做收尾工作。

  四人或长或短,都穿着挺括的衣裳,行走间,黑围裙在修长的腿边晃动。

  见许仲越来了,几个汉子将他团团围住,兴高采烈的炫耀起来。

  “许大哥,龙回头,这几个字绣得好看吧?”

  “许大哥,我穿上这身衣裳更加俊美了!”

  “这是嫂子给我们专门定制的,我们几个人人有份儿!嫂子真是太好了!”

  许仲越……

  怎么回事,今天这几个兄弟怎么看怎么碍眼!

  一

  一晃眼二十天过去,宋时金于功课上并无进步。

  他自己也觉得奇怪,少时出口成章,洋洋洒洒万余字,挥洒间便能完成。

  如今年岁大了,学的多了,思路反倒滞涩了。

  他抱着书靠在树干背后发愣,满耳朵都是蝉鸣不断,却听见几个同袍从小石子漫的路上走过,嘴里还在议论他。

  “上回宋时金做东,办的那叫什么宴席啊,做的清蒸鲈鱼,那鲈鱼竟然是臭的!”

  “你快别提了,那清蒸鲈鱼毕竟是清蒸,鱼不新鲜还吃的出来。我吃了一道吉祥如意,不过是小鸡炖蘑菇,那鸡也不知死了多少天,死因有何冤屈,竟死不瞑目的端上桌来,偏偏用的料还重,晚上回家我简直离不开恭桶,恨不得抱着它睡觉!”

  “没钱还不如不做东,难道咱们缺他一口吃的?”

  “这回席面是新来的林之航做东,希望他稍微靠谱点,我的肠胃刚好,经不起再折腾一回了!”

  “你们尽管放心,我听说了,林之航这回下了大本钱,找蒋员外家借了花园,还请了龙回头的店主亲自操刀,想必咱们能大饱口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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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一转眼就到了办宴席的早上。前一天收店时,宋时安已经嘱咐叶度一番,需要提前备的材料也给他一样样的备好,叶度这二十天里,每天从早到晚勤勤恳恳,有他提前把佐料配好,想来也不会出什么岔子。

  他醒的早,睁开眼,许仲越还躺在身旁沉沉的睡觉,呼吸声平稳而清晰,晨光照在净白的脸上,越发显出下巴一圈的青色。

  宋时安皮肤娇嫩,许仲越的胡子一长出来,就很容易蹭得他脸和脖子发红,他平素刮胡子很勤,这副落拓英俊的模样,大概是这几日太忙了。

  他忍不住伸开手掌,用柔软的掌心去蹭许仲越的下巴,刺挠得微微痒疼。

  在他的手掌下,许仲越慢慢睁开眼睛,浓黑的眸子笔直望着他,还没来得及做什么,门外便传来“呜呜汪汪”声,和狗爪子刨门声。

  见屋里俩人都不理它,狗子的声音变得低沉哀怨,“嗷呜……呜呜呜……”

  “行了行了。”对上许仲越同样带着三分哀怨的眼神,宋时安只觉好笑,为了安抚丈夫,他急匆匆捧起许仲越的脸,在他额头上轻轻一吻,就系好衣带下床。

  他一开门,妄图进化、直立上身趴在门上的狗子收不住劲儿,一下子扑在宋时安的腿上。

  它哈着气,疯狂的舔宋时安的腿,宋时安几次三番把他拨开,拿了个掺了碎肉的杂粮馍馍喂它才消停。

  “这老六。”宋时安摇头笑。狗子刚到家还没来得及起名时,一日也不知它怎么做到,竟把宋时安做肉菜剥下来的一大盘肥肉和肉皮吃得精光,盘子都舔得光滑如镜。

  “你偷吃的?”

  “呜呜汪!”

  如不是它小肚子凸出去一个球,迈开四条胖腿走路都慢悠,宋时安真要被小狗子那诚实清澈的黑眼珠骗了。

  从那起,狗子的大名就从“好你个老六”,精简为许老六了。

  平时宋时安只喊它老六,只有他忙着收拾东西,赶早出门时又被叼着小半个馒头的黏人狗子缠上时,他才会喊全名。

  “许仲越,赶紧管一管你家的许老六!”

  许仲越刚用青盐漱完口,闻声拎着狗子后颈把它栓回狗窝,狗食盆里倒好清水,又放了俩馍馍做一天的口粮。

  忙完,他便走进厨房,用下巴去蹭宋时安的脖子。

  “为什么是我家的许老六?”

  理直气壮指使汉子干活的宋时安一边被他挠得发笑,一边说:“既姓许,自然是你儿子咯。”

  许仲越英俊的脸顿时黑了三分,“我不要狗儿子。”

  他只想要宋时安给他生的儿子,女儿双儿也成,只要是宋时安生的,他都喜欢。

  但双儿天生怀孕比女子困难些,宋时安少时又亏了身子,恐怕没那么容易怀上孩子。

  他不欲说出来令宋时安多生心事,生生将话咽了回去。

  两人正在腻歪,院门响了。

  林之航亲自来付定银时曾说过,会派车来接他去宴席场地,宋时安打开门一看,没想到是林之航亲自来接。

  看来这场宴会林之航非常重视,宋时安很体谅他的紧张,见他神色凝重,面青唇白的,忙说:“请林少爷放心,今日宴会的菜品既有风雅的,也有好吃好玩的,一定让诸位大人们吃得开开心心。”

  林之航茫然的点了点头,从宋时安肩后,看见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出来。

  男人敞着怀,玉石一般坚实强壮的胸膛大半袒露在外,肌肉线条漂亮而有力。他披着一件殷红的长袍,袖口和袍角以银线绣出蔓草纹路,浓烈到绚丽的色泽,更凸显出他成熟又有力量的英俊。

  这二人的气质,竟让林之航一瞬间产生了错觉,这座水磨坊巷子里平平无奇的小院子,都变得华贵优雅起来。

  当然,狗子老六很快打碎了林之航的错觉,别看他才不到三个月,呲牙咧嘴护主,竭尽全力凶残。

  宋时安吆喝一声,把老六喊住,侧身让林之航带的仆人们进屋,将东西一样样的搬上马车。

  一辆马车很快装满了,好在后头还停着一辆,林之航见许仲越锁门跟了上来,诧异地问:“你相公也要来?”

  宋时安牵着许仲越的袖子,羞涩微笑起来:“他帮我打下手,不必额外付银子的,今天算我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