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夫郎赘婿到朝野重臣 第118章

作者:易旬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文 穿越重生

低头却几个人交换个眼神,周兄今天心情不错。

周纪明任他抽走,边系外袍绳子边走去开门,

叶峥率先带着笑脸走进来:“周兄昨夜诗仙附体啊,竟然一气儿写了这么多首。”

闵良骏接茬:“还一首比一首文采斐然,你说说你诗写得这么好,应该多去赞美今上啊,今上最爱看人作诗了,自然对周兄青眼有加。”

周纪明随口:“不过是昨日游览雁云盛景,有感而发,诗以咏志罢了,难道在闵弟心里我是那等汲汲营营的俗人,有点好的就恨不得拿去现在今上跟前不成?我倒是觉得,你我兄弟伙看了乐一乐,比什么都强。”

三人又对视一眼,这周兄,今天格外不对劲啊。

按周兄一贯的逻辑,那好的诗,好的点子,自然都要进献给上头得赏识的,这境界怎么忽而不一样了,说出这句话来。

谢元德在周纪明肩上拍拍:“得了,小周悟了。”

不止刚才那句话,从诗中更加能看出来,周纪明心境和在京时不同,脸上身上也没有先前那股郁郁之气了,整个人瞧着开朗了不少。

周纪明走出房门,又回过头,对三位好友道:“先前,我……”

三人自然知晓他要说什么,连忙打断:“好了好了,过去的就过去了,大家兄弟相称,说个谢字就生分了。”

周纪明点点头,把这份好意深深记在心里。

周纪明总算自己想通了,一行人都替他高兴,话语间说起昨夜所作之诗,更是对他诗才大加赞赏。

又可惜这样好诗竟然作在雁云,若是群臣宴上随便拿出几首来,保管艳惊四座。

周纪明还是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叶弟为雁云百姓做了这么多实事也没说自己艳惊四座,我不过做了几首诗,哪里配得上艳惊四座。”

叶峥摇头:“不是这样算的,一码归一码。”

闵良骏心思活,提议道:“周兄如此文才,不展现出来也是可惜了,不如你写本诗集吧?”

周纪明还是摇头:“我才几岁,论起诗词歌赋的才华,与那些成名已久的大家根本比不得,凭白做什么诗集呢。”

谢元德捋了捋胡须:“在我看来,小周你这几首诗的才华,不在那些大家之下,何况有才不在年高。”

顿了顿又道:“不过你想的也在理,未免有人说你轻狂,我提议,不如你写本游记吧?”

“游记好,既可以把这些诗收录进去,也可以帮我们雁云州打个广告,周兄,你就写游记吧。”

叶峥马上一键三连支持。

“广告为何物?”三人想叶弟又在说令人费解的话了。

叶峥正经脸:“就是广而告之的意思。”

“原来如此,广告广告,倒也贴切。”

在几位好兄弟的怂恿下,周纪明半推半就同意了写游记的想法。

接下来一段时间,周纪明就常约了其他二位出去游玩踏青,四处看看走走,他们也不要陪,让叶峥自去忙自己的,等休沐日,四人再结伴同游,去更远的地方。

五月底,雁云遍地鲜花,处处蝴蝶,那荔枝、菠萝、山竹、芒果、椰子等也大批量成熟,有一些早熟品种的榴莲也熟了。

三人在京中纵有钱买,哪里有这样树上刚下来的新鲜甘甜果子吃,不由一日三餐拿果子当饭吃,那叫个爽。

闵良骏和周纪明竟然也是受不得榴莲的,当谢元德和叶峥两个抱着榴莲吃得满嘴奶香的时候,他俩就抱着自己的果盘躲远点,觉得十分不可思议这么臭竟然有人喜欢。

周纪明在游记中着重描绘了榴莲这一特性,形似狼牙刺球,气味似香还臭,喜欢的人喜欢的要死,不喜欢的人两股战战几欲作呕。

他又看到吃完山竹余下一大堆山竹果皮,织房的工人把山竹果皮收集起来,用于浸染棉布和蚕丝,染完的布是一种高级的烟灰色,像江南烟雨蒙蒙的天,但实际上吃山竹的时候,若果汁弄在手上衣服上,却是鲜艳的红色,和染出来的颜色完全不同。

这一小小趣味也被他记载在游记上。

当然,游记中大篇幅描写的自然是雁云城鬼斧神工的水塔、自来水、观光云梯,还有水泥铺就的干净平坦街道,亮堂又保持间距的新城区房屋,城外郊区山谷的自然景观和人为景点。

走在街上的平民百姓就没有蓬头垢面的,人人都用棕榈皂洗干净了手脸,保持了基本个人卫生,人走之后会有工作人员检查,若发现不冲水的,污物弄在地上不清理的,执法队也会拘着人清理干净,然后画地为牢,羞臊一个时辰。

城中也没有随地扔果皮废弃物的,带着废弃物走几百米就是一个垃圾桶,为了保持城区整洁,人人互相监督,发现随地乱丢废弃物的,那带着红袖章的执法队马上就来,画地为牢,让你站上一个时辰,羞羞脸。

更没有随地大小便的,城中设有多处公厕,三急的时候可以找就近的公厕如厕,如厕完毕还可以接水洗手。

那公厕下铺有管道,直通城外化粪池,在池中经过发酵分解,就成了肥田利器,也不愁清理,附近农人都是抢着要的。

翻过一章,周纪明又写。

不知是否吃饱穿暖还有工作之故,雁云百姓与别地百姓的精神风貌也不同,衣着干净,脸上洋溢着满足和微笑,街上也少见插标卖首和跪地乞讨之人。

雁云城内有几处慈济堂,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和干不动活的老人每日都可以来慈济堂吃饭,不过饭食不可外带,吃过饭需要自己清理归置餐盘,实在是连清理餐盘都做不到的人,也会有人帮着清理。

有那好手好脚,只是一时没有找到活路的人,也可以来慈济堂吃几天饭,但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劳动,比如帮着洗碗扫院子洗衣服劈柴之类的,识字的可以教孩子们读书,有功夫的可以教孩子们强身健体,实在没本事,讲个故事,表演个唱歌跳舞活跃气氛也成,总之,必须付出点什么,慈济堂不养好手好脚的年轻懒人。

无家可归的孩童或者弃婴,实在是找不到家人的,慈济堂内也有育婴堂,哥儿和妇女都可以来应聘照顾孩子的工作。

总之,在雁云城,工作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挑水洗地,可以清理公厕,可以给中央水塔上水,可以应聘云梯招待员(这个对样貌声音有要求),也可以去慈济堂打一份短工。

若要长远做下去,还可以去城郊各云字头工坊,正正经经寻一份工作,待遇比城里的临时工更高。

这些城里的劳动者们,就像雁云城的血液,有了他们的辛勤劳动,才能带动着雁云各项基础设施运作起来,将雁云打造成不同于大启任何一座城市的城市。

写到这里的时候差不多是结尾了,周纪明已经回到京城,这一段是坐在翰林院不足三十平米的格子间里写的。

看着射进窗楞打在桌上这一线吝啬太阳,周纪明不由回忆起了在阳光挥洒,鲜花遍地的雁云,与好友日日吃果子,欢乐出游的场景。

雁云的天,真高啊!

第114章

周翰林的《雁云州游记》火了!

得益于这些年引领潮流的土豆粉、精油、香皂、花水、蜡烛等物件都来自雁云州,京中百姓本就对雁云州有了一定改观,譬如原先觉得是穷山恶水遍地毒瘴之地,住在雁云州的人也都是身披藤条持叉纹面的野蛮人。

可是雁云郡王去了雁云,那珠光宝气的珍惜物件一车车往京城运,那好果子好海产一车车送到宫里,连圣上都大加赞赏,朝臣也赞不绝口。

百姓虽没这样高档次东西吃用,但略小一些的珊瑚珍珠,次一些的海菜海鱼等干货,便宜一点的花水香皂,更便宜一些的棕榈皂,还有那平价饱肚又好吃的土豆粉红薯粉,凑点钱还能逢年过节买支蜡烛使使。

可以说短短几年,老百姓的吃穿用度里已经缺不了雁云来的这些东西。

雁云州也从一开始的穷山恶水之地,变成了虽住人不大行,但物产还算丰富,里头的人虽然不大聪明,但干活还算可以的地方,雁云州的口碑,那是大大提升了。

可以说沾上雁云州三个字,就类似后世的网红效应,谁都想听听看看,雁云州还有啥好东西能传来京城,丰富一下京城人的生活。

这本《雁云州游记》一开始是在翰林院里小范围传阅,因为里头几首诗正经写的不错。

因着诗,就有人关注内容,一看内容,惊为天人,世上还有这样的地方?那诗又不算啥了。

后头一传十十传百,就一发不可收拾,周纪明文笔老辣,配上一点点幽默,看的人就和看那网络爽文似的,沉浸在里头不可自拔。

从翰林又流到其他部门,其他部门的大人们也欲罢不能。

那段时间,上下朝的大人们互相见面,第一句问候不是吃了吗,而是看了吗,看了的自然是就着话题开始聊,聊综合学院,聊中央水塔,聊滑翔纸鸢,聊云梯。

没有看过的,见别人说得津津有味,自己和个乡巴佬似的听都听不懂,回去也让人打听了紧赶着弄来补补课,翻开之前还不以为然,这一看就钻进去了,梦里都是光怪陆离,第二天迫不及待找同僚去说。

后来连明光帝都惊动了。

明光帝本就对雁云情况格外关注,一听有实际去过雁云的臣子写的游记,当即就要下头人呈上来看看。

呈到明光帝手里的,自然不是周纪明手书那一本,这都是抄录了不知道多少版的了,翻开之后,也是一脑袋扎了进去,连贴身内侍说到了用仙丹的时间,明光帝都没有反应过来。

内侍们面上不显,心里惊奇极了,明光帝每日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服食仙丹,往常时间没到明光帝就开始坐立不安,今日仙丹都呈到跟前了,明光帝那眼睛还盯着游记呢,仙丹都服食得没那么全神贯注了。

对这本游记引起的洛阳纸贵现象,周纪明有点知道,但知道的不那么清晰。

所以那一天掌院大学士亲自找到他,说明光帝想要见见《雁云城游记》创作者的时候,周纪明是一脸懵逼的。

被带到明光帝寝宫,还被赐了座。

明光帝早就忘了周纪明是何许人也,但内侍早就备了资料,提前说了是XX年XX届的状元。

明光帝一下子就想了起来,见到周纪明就笑着说:“朕想起来了,你和雁云知州叶峥是同一届的,你为状元,他是榜眼,你们这一届,可谓是人才济济啊。”

周纪明马上就顺着明光帝的话,说了些与叶峥在京时发生的有趣小故事,又说起叶峥家的一对双生子如何聪明伶俐玉雪可爱。

明光帝听了点点头:“小叶知州是个实干家,容貌顶尖,他生的孩子聪明样貌好,那是自然的。”

又亲切询问他是何时去的雁云,见了哪些人,住在何处,见了些什么东西,周纪明一开始说得还有些小心谨慎,后头瞧见明光帝是真的感兴趣而非作伪,便大胆多了。

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不然也不能成为那一届的状元,瞧着明光帝喜欢听的自来水云梯滑翔纸鸢之类的,就大说特说,反复说上好几次,像明光帝不大感兴趣的公厕善堂之类,就言谈间略说一说就省略带过。

末了,明光帝又问他此行可有见到雁云郡王。

周纪明道:“郡王事物繁忙,小臣不过是去会友外带散心,并不曾有此殊荣得见。”

想了想周纪明又说:“虽没见到郡王,小臣却见到了郡王五子,窥其容而推其父,郡王必然也是风姿高绝之人。”

明光帝感兴趣地抬抬眉:“你见到了小嘉儿,如何,可是长高了,性子可还是那般清冷?”

顿了顿补充一句:“对了,周爱卿可是从来不曾见过雁云郡王?”

周纪明如实点头:“圣上英明,什么都瞒不过圣上,臣的确没有见过郡王。”

明光帝就笑了:“这并不难猜,你见了小五,却说可推测其父,朕就可知你并不曾见过他父亲的面了,周爱卿若见了就知道,嘉儿冷清清的,和他父亲母亲的热闹性子并不大像。”

“原来如此。”周纪明恍然大悟。

见明光帝听到凌嘉裕的消息笑得眉眼都开了,周纪明投其所好,又主动说了许多凌嘉裕的事。

“嘉公子俊秀高挑,与叶家的双胞胎玩得极好,一日不见就要来寻。”

“嘉公子对人极赤城的,自己不喜食榴莲,但叶瑾安喜欢,嘉公子就会忍了那气味,亲手剥给小伙伴吃。"

“嘉公子的滑翔纸鸢也玩得极好,要上就上要下就下,学业、功夫、骑马、打球,样样都不落人后。”

“嘉公子……”

明光帝听得长叹一声:“嘉儿长得如此优秀,他父亲母亲定然欢喜,朕也欢喜。”

这却不是周纪明能插嘴的了。

明光帝不知想到什么,陷入了一种沉思。

周纪明自然也闭上嘴,不去打扰。

等明光帝再次抬头,就是派人送了周纪明出去,同时赏了些上好砚台和笔墨纸砚,勉励他继续创作。

周纪明回到翰林院,他被请去宫中说话是大家都知道的,见他捧着一堆东西回来了,纷纷朝他拱手祝贺,连一向严肃的掌院大学士路过都不吝给他笑脸。

又过了两日,圣旨到,周纪明跪下接旨,太监宣读。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周爱卿你才华横溢文采飞扬,所作诗篇灵气十足,通篇有自谦之意,又能从中看出周爱卿不是那等好高骛远,汲汲营营之臣,与其他逢迎拍马只为了让朕给他们升官的妖艳贱货不同,朕心甚慰。

这样的人才若搁置不用,乃是朝廷损失,朕决定给周爱卿升官,升作从四品侍讲学士,希望周爱卿发挥长才,再接再厉,不要令朕失望。

侍讲学士,从四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