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夜系列1夜夜夜 第58章

作者:逍遥候 标签: 近代现代

闭着眼睛边走边脱衣服爬上床,龙宇掀开被子让他躺进去,把地上的衣服收拾好,洗了澡,把水杯放在床头,轻轻地爬上床。一个翻身,龙宇被他抱在怀里。潘建辉把脸埋在龙宇的颈旁沈沈地睡了。

被滚烫的身体烘烤着睡不着,龙宇伸手拿过床头的表看看。这时候的严若野和战原城应该已经到了吧。

严若野站在陌生的国度,呼吸着崭新的空气。从前的一切被抛在了另一端,向前看,眼前只有战原城和幸福。

一座美丽的庄园出现在眼前,漂亮的花园里落着厚厚的积雪,透过窗上的一层热气仍然能看到屋子里人影穿梭。

工人接过行李跟在身後,严若野被战原城牵着手一步一步登上台阶,白色的门打开的一刹那,缤纷的彩条和丝带爆开在眼前,掌声口哨声欢呼声热烈响起。

眼花缭乱的彩色逐渐落下後,严若野看清了站在房间里笑容满面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战原城开始一一介绍,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大伯、大伯母、二叔、二婶、三叔、三婶、大舅、大舅母、二舅、“二舅父”、三姨、三姨父……大伯家的大表哥、大表姐……小姑姑家的三表弟……三十几号人笑眯眯地看着晕头转向的严若野。战妈妈站在一旁冲严若野俏皮地眨眨眼睛。

直到所有人介绍完毕,战原城拉着严若野的左手举起来,把两个人手上相同的戒指亮出来给大家看,振臂高呼:“各位,隆重推出严若野,我终於把他顺利平安地领进门了,为我欢呼吧!”

哄笑声和掌声中,老一号的“战原城”战爷爷走出来,伸开双臂脸上是慈祥的笑,对严若野说:“孩子,欢迎你!”

正文完

第56章 夜夜夜番外上帝视角

我喜欢自己静静地待着思考一些问题,近期的思考题目是“如何与不受欢迎的人和谐地相处”。

我不喜欢用语言来表达,因为我知道我的眼神足以表达一切。从他看向我温柔的眼神,和那个人看向我嫉妒的眼神中我能清楚地知道。

我同情弱者,但并不代表我不崇拜强者,我只是鄙视有些人把自己作为宇宙的中心,自己高兴的时候别人也要开心。

这点我和他的意见不同。

那个人开心的时候我知道他也是真得开心,无论开心的缘由是否和他有关系。

他知道我对他恨铁不成钢,所以他常对我说:“真的,我真得开心,不骗你。”说这些话的时候都是那个人不在旁边的时候。

我沈默。因为他抚摸着我,使出我最喜欢的一招来让我苟同他的说法。

我抗议。我讨厌那个人,正如那个人讨厌我。

那个人膀大腰圆体格壮,粗眉大眼精神足,却喜欢吃我的“剩饭”,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方式。

那个人毫不知耻地模仿我温情的眼神、我优雅的动作、甚至我充满磁性的声音,围着他团团转。

目的只有一个,交配。

我把那个人看得很透彻,那个人以为早晚陪我跑步,在他面前对我表示好感就可以蒙蔽我的眼睛。

错了,我比那个人聪明得多。

他是我见过最温柔的人。

我对长相并不挑剔。

他身上的味道很好闻,闻起来像暖融融的阳光。不像那个人,总是一身的烟味、酒味,虽然一回来就洗澡那也掩盖不了。

我喜欢他的手。他抚摸我的时候总是轻柔的,而且态度是平等的。不像那个人,趁他不在就恐吓我,用各种摇控器瞄准我的头。

他的手能画出漂亮的图案,虽然我不懂得欣赏,可是看到那些画,我的心情就像是在晴朗天空下碧绿草地上肆意地奔跑过。不像那个人的手,只用来在他身上乱摸。

他的手能做出我最喜欢的饭,我喜欢看他站在那里把蔬菜用细长的手指撕碎,把我最喜欢的牛肉切成丁,即使有我最不爱吃的胡萝卜我也忍受了。

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他用手,用我喜欢的那双手去抚摸那个人腿间经常亢奋的、不能自制的东西,像那些没事儿围着我转但是我一眼也看不上的追求者露出来的一样。

那个人随时随地都能发情,我替那个人数着,一天至少三至五回。

当然一周那个人只能得逞一次。

每个周五的晚上,等到他洗完澡出来,那个人就迫不及待地把他推到卧室里,然後把门关上。

我知道那个人又要欺负他了,我知道。

有好几次那个人急切地都顾不上关门,就那样一下子把他抱起来。

我用我无比悲愤的眼神看着那个人,那个人啃来啃去把他当成一块儿骨头。

“门……”通常这个时候他只来得及说这一个字,然後他的世界就对我关闭了。

我知道他不想我看到。

我看不到,可是我曾经看到过。

所以除了周五晚上的时间里,我用毫不掩饰的嘲笑看着那个人动不动就跑到卫生间里,长久地用开着的水流来掩护自己。

那个人很忙,经常在晚上的时候一遍遍打电话回来对他汇报自己的行踪,把回家的时间一推再推。

不过,虽然我不喜欢他,但是从客观的角度,对他很守时这个优点我非常欣赏。

他晚上接了那个人的电话後总会跟我汇报,说那个人现在在哪里,几点会回来,然後他就去做他喜欢做的事情,喝一杯茶,看一本书或者画一幅自己喜欢的画。

那个人总是不会超过自己说的时间,总会按时进门。

有什麽了不起,不要以为全天底下只有你自己忙好啵,我很忙他也很忙。

我忙是因为我需要时间思考。

他忙是因为他要上学。

虽然他的年纪作为一个学生来说有些大了,可是我知道他喜欢,他喜欢做的事我总是给予他鼓励,每天早晚在门口等着他,送他走,迎他回来,把他的鞋子递给他。

而那个人所做的就是抢我喜欢做的事,然後用欲求不满的眼神盯着他弯腰换鞋子时露出来的锁骨,这个人渣。

说他人渣一点都不过分,抛开他以前的恶行不说,那个人毫不掩饰自己的卑鄙,在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