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狼王 第71章

作者:夜无眠R 标签: 甜文 HE 近代现代

林叶秋抬眼静静瞧着他,问:“你希望有子嗣?”

莱曼斯神情微变,沉默不语。

林叶秋看着他的神态,不禁有些恍惚,自言自语着:“是啊!你应该希望的……”说着便要绕过他往屋里走,却在擦身而过时,被拉住了手臂,紧接着跌入了一个宽阔温暖的怀抱里。

“小秋,不用去管别人说什么,你只需做你喜欢的。”莱曼斯的声音既平静又诚挚,“只要你留在我身边。”

林叶秋一时有些征愣,然后微微一笑,反手抱住了他。

直到第三天,诺涯都没有再找林叶秋说话,只在临行前给了他一块红线串着的透明玉石,玉石看上去很普通,只有小半个拳头大,很像琥珀,里面还蜷缩着一团小动物,有点像马。

林叶秋看着掌心里的小石头,那蜷着的小东西倒不像是化石这样的死物,小马反而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仿佛只是沉睡了一般。

他正盯着看,忽然看到玉石里那精致小巧的左马耳朵似乎微微一动,不由一惊,差点让石头脱手,再定睛细看,却哪里有动静?分明是眼花。

43、031 堂堂雪狼王被嫌弃有腿毛? ...

从高塔回来后,两人跟往常一样过着自己的日子,都没再就诺涯所言而多说,那所谓的条件交换犹如一场梦,没激起一丝涟漪。

狼族的婚娶很简单,也很原始,只要在族人面前互相宣布对方是伴侣,若双方愿意也可以在亲人朋友的鉴证下举行周公之礼,宣告所有,便等于婚成,完全没有什么宴席之类的繁冗过程。

林叶秋在稀里糊涂中便成了有夫之夫,只不过他除了多了个狼后的称衔,生活也没啥改变,平时都没啥可做,倒也乐得清闲,可他又是坐不住的主,便天天跑去找巫医继续学习些简单的药理疗伤知识,跟着外出采药,久而久之,竟也真的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渐渐也能替人医些浅显的皮外伤了,一来一往间已交到了不少朋友,大家又都很朴实,没那些个勾心斗角,一时倒过得安逸闲适,可谓有滋有味。

而莱曼斯就有些水深火热了,他毕竟成了狼王,有很多东西要学习,也有很多事务要处理,理所当然比以往又忙碌了许多。

而且狼族规定,每一位新任狼王必须接受长老们为期三个月的监督和教导,相当于实习阶段。

莱曼斯也不例外,几乎每时每刻都可以看见他身边跟着一位或两位长老,或耳提面命地谆谆教导,或肃穆严厉地看他做出决断,尤其考察他如何协调各族长之间的关系,与其他各族之王共事的原则与方式,既要稳住长久缔结和平相处的盟约,又要维护狼族自身利益,以及对其他各族一些重要人物的了解,整个大局势的现状与未来可能的演变,都要一一娓娓道来。如此,从天亮到天黑他竟完全没有自由时间,连吃饭时都是和长老们一起的,更别提偷懒腾出时间会爱人。

这也罢了,可让莱曼斯忍无可忍的是他那个上任狼王、如今已晋升为长老的父亲,每每借着长老督教的名义跟前跟后晃荡在眼前,吃喝拉撒寸步不离,简直活脱脱成了连体婴儿,摆脱不去,更离谱的是甚至连他晚间回殿同爱人温存的两人时间都不肯放过,还美名其曰关心子女是做父亲责无旁贷的义务,子女更没权利剥夺父亲的这种快乐,每次都惹得莱曼斯忍不住翻脸,二话不说将人赶出殿外决斗才算完。偏偏莱曼斯又打不过他,最多也就是平手,竟丝毫奈何不了对方。

三四天下来,等实在被折腾够了,他终于忍不住恨恨威胁对方,要敢再这般,就带着小秋远走高飞!

这才算终于让那人的牛皮糖行径收敛了,也不知道这个以前明明看起来很精明的人究竟怎么想的,尽做这些可笑的举动,前后判若两人的行为让人惊异。

林叶秋看着气怒的莱曼斯,叹气无奈之余,却又有点明白,那人似乎这是在努力想法子填补父子鸿沟呢!只可惜效果不尽如人意……

他又想起莱曼斯曾说过幼年时父亲对他不闻不问,其实怕是忙得无暇顾及吧……

毕竟是自己的骨肉,疼惜爱护的心,总是有的,只是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时间,想要释出迟来的父爱,增进彼此的感情,却已经不被接受了。

林叶秋寻思着要不要撮合一下,可也依稀知道这对父子如今的情况,和当初的狼后之死有很大关系,莱曼斯似乎因此一直不谅解他父亲,这结也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开的,也许还得看时机。

生活继续平淡无奇地过着,偶尔林叶秋会琢磨着是不是该接受诺涯的条件,但以男子之身生小孩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还是令他十分排斥,一想到就浑身恶寒,而且他也不能确定诺涯这人的可信度有多少,然而就目前看来,能否回到现世,兴许希望还真的只在祭司殿那里。

他后来又向人打听过一些事情,得知狼族好几代中才只有极少数一部分人出生时便天生带着灵力,这几十个孩子一降生便会被高塔之人领走专门抚养教育,与亲人断了一切羁绊,这些孩子随着年岁增长,灵力会渐强,同时也愈发冷心冷情,以灵力强弱为标准专司各种相应职务,进行些占卜祈福事宜。终身侍奉神明,不得离开祭司塔。族内雌性们成年时的受礼也是由祭司们举行,以打开繁衍之门。

林叶秋经过多番探问和思考,才确定这里的灵力一说并不是现世那种坑蒙拐骗的行为,更不是盲目的迷信,而是确有其事。

其他部族似乎也是如此。

而在狼族,目前灵力最强的是诺涯大祭司,然后便是据说很可能会继承大祭司衣钵的挲耶,传说中这两人有通天入地的本事,其他人相比他们就大大逊色了,只不过他们纵然能力非凡,却是恪守天命,所有能力只用以卜卦预测,尽量避去族民的灾难,指点迷津,却也不做逆天之举,更不能参与争战,一旦破戒便会遭受天谴。

倘若真要离开,怕是只有诺涯和挲耶有这能力,而照林叶秋的观察,那个挲耶也不是好糊弄的主,口风严得很。

另外一方面,虽然他很记挂现世的亲人,可如果真要离开这里,似乎又有点犹豫……

回归之途中不确定的因素又太多……

就在这些矛盾的情绪中,事情便这么耽搁下来了,由于有心事,连带跟莱曼斯的有限相处中,便也有些心不在焉了。他还记得当初试探着问出离开的话时,这人的神情,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初遇时那般冷漠,却又似乎有些不同,那时这人的反应,总让他有些顾忌。

这天,林叶秋照例又去城里医所帮忙,不知怎么一路上总觉得空气里有什么绒绒的东西在飞舞,擦着脸孔飘过,挥也挥不走,一波又一波地,偏偏又看不清楚,有些恼人。

突然想起前两天似乎也有这情况,但因为就那么稀稀疏疏的一点点,不注意的话几乎察觉不到,也就没在意,今天却多起来了,惹得他鼻尖直发痒,喷嚏连连,不由在阳光下立定了慢慢变化着角度细细一看,赫然惊见四周空气里竟然飞舞着不少类似于猫毛和狗毛的东西!

林叶秋心中一突,一思量一询问,原来竟是气候变化,寒季即将来临,动物们要换毛了!本质为狼的兽人自然也不例外,于是一时间城里处处狼毛飞扬,还是各种颜色的,一路走过,便沾了满身满头,随便抖抖,又是一阵细毛群舞,喷嚏不断。

对此,他只有无语。

这样的情况日趋严重,这里的人早就习惯了,根本不在意,可林叶秋不同,他的鼻子实在太较贵了,一天下来早已红通通一片,两眼泪汪汪,水润得厉害,满脸狼狈,接连不断的喷嚏打得头都有些发晕。

被折腾得气息奄奄中,他就纳闷了,同样是两个鼻孔,为什么他就会被狼毛搔得喷嚏连连,别人却全然不受影响?

不解归不解,到最后还是不得不时时都带着他自己用薄纱赶制而成的简易口罩,才总算不至于喷嚏打得眼泪鼻水直流。也幸好他只是对狼毛的瘙痒没辙,并不对动物毛过敏。

同样,莱曼斯作为狼,他的情况也没什么不同,更由于晚上变成狼形睡,导致每天早上起来床褥上总一大撮一大撮的白毛,林叶秋只得每天都换被单和褥子,可他睡觉又不能也带着口罩,很多时候睡梦中翻个身都会因为鼻尖奇痒而打着喷嚏醒转过来,一连两三天下来,精神便不济了,终究不得不扼令莱曼斯以人形睡觉,两人各自钻各自的被窝,放弃了这个免费大暖炉,而情愿多抱一条被子,甚至都不愿意靠近对方。

起初莱曼斯当然不同意,狼族对自己的伴侣有着超乎寻常的亲昵欲,他更是个中翘首,怎能忍受这种看得到却碰不得的煎熬,何况他们现在的关系都已确定了下来,趁其不备就钻进了对方的被窝里,蹭上蹭下地示好,可谓低声下气。

林叶秋也不多说,冷笑着让他选,是同床两被还是两屋两被。

莱曼斯次次热脸贴人冷屁股,他对爱人掏心掏肺事事百依百顺,可最近对方却总冷冷淡淡,还有些若即若离的样子,甚至还想过要离开。他知道对方在打探祭司殿的事,想必定是跟诺涯说的有关,再想起这几天的被冷落,就觉得有些受伤,便是再喜欢这个人,心中也难免不渝,神色就不自觉有些冷了,心道自己是威风飒爽的狼王,凭什么每次都被压得实实的,每次都是自己先示弱,偏偏示弱了还不成!又回想起有人说过对雌性再疼惜也绝不可一味忍让,该强硬的时候就要强硬起来,否则往后有的罪受。

也许,他真不能太宠他……

可一对上爱人冷笑中明显睡眠不足的疲惫样儿,心中那丝丝缕缕才升起的青烟儿便彻底消散了透,身子一转,乖乖钻回了自己被窝,挤在床边儿上睡了。

这掉毛的情形好是好了些,可依然存在,这次掉的是体毛,莱曼斯便尽量不翻身,用杯子将自己盖得严严实实,不让掉下的毛乱飞。林叶秋总算是睡上了安稳觉。

好在这换毛期并不是太长,总共也不过十三四天就结束了,城里终于又恢复了一片清爽干净,林叶秋舒服地长叹一口气,终于不用再呼吸狼毛乱舞的空气,可他一口气还没叹到底,新的问题又出来了。

这里气温降幅十分厉害,此时天气已经十分酷寒,不过几天,温度就已经低得让人受不了,拿一碗水到外面不出五分钟就结了厚厚一层冰,一眼望出去看不见一丝绿意,风刮在脸上像冰刀子,又刺又痛。

殿里纵然燃了炉子,盖了两床厚被子,可这里实在气温太低,连被子都感觉是冰的,林叶秋蜷缩成一团还是冷得直发抖。

莱曼斯见状笑得一脸小人得志,活像偷了腥的猫,化了狼形四肢分立站直了轻轻一抖,新换的毛随之波浪般涌过,色泽光亮细柔,十分漂亮,再看他气宇轩昂的形态,端得威武不凡,高贵异常,已不见换毛期间时参差不齐杂乱无章的窘态。

他自我审视一番,甩了甩尾巴,十分满意,眼角瞄见躲在被子里的人两眼放光的神情,得意地昂起了脖子,还刻意原地转了圈显摆显摆,不等招呼便理所当然跃上了床,爬进了对方的被子里,自动自发靠过去紧密贴住身下的人儿,美其名曰替他暖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