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相逢未晚 第13章

作者:荷风渟 标签: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乖孙,你海叔家的房子真漂亮,放着这么漂亮的房子不住,真可惜。”贴着地砖,墙壁刷的雪白,还装着漂亮的吊灯,这样的房子在老太太眼里已经是顶漂亮的了。

老太太嘴里说着可惜,眼中更多的却是羡慕。你说同样是人,林海也没读两天书,怎么就这么大出息呢?

林墨整理着刚从外面买回来的食材,笑道:“奶奶,等我以后有钱了,我给你买别墅,比这更大更漂亮。”

老太太拿过一个大土豆,边削边说:“尽知道哄我开心。不过,我相信我乖孙将来绝对比海子更有出息,奶奶也不要别墅,到时候你就给奶奶买套京城的房子,奶奶天天早上上天门广场看升红旗,看主席像,没事儿再去爬爬长城。”

听到‘京城’二字,林墨恍惚了一下,看着老太太故作苦脸道:“奶奶,你真有眼光,京城的房子可比别墅贵多了,看来我得好好努力了。”

林墨从‘醒来’到现在,不过才过了一整天多一点而已,他却觉得自己像过了一辈子似的,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情,清晰印刻在脑海里的那些记忆,竟像是前生往世一般,泛着陈旧的黄色,许多熟悉的人也变得黯淡起来。

不知怎的,林墨又想起了韩勋。想起了他朦胧恍惚中听到那声撕心裂肺的哭喊,心里顿时变得闷闷的,泛着些微悸痛。曾经,他们是因为陈俊曦而相识,但是这辈子他已经决定了要改变命运的轨迹,他们之间……算了,一切随缘吧。

“……乖孙,怎么眼睛这么红,你可别哭,奶奶不要房子了……”老太太乍一抬头,看到宝贝孙子眼睛红红的,立刻心疼得跟什么似得。

林墨把眼睛里尚未形成鳄鱼泪的水汽给憋了回去,眨了眨眼睛说:“我没哭,我就是有点担心爸爸。”

林建现在还在重症室观察中,从昨晚做完手术到现在,他还没醒过来。医生说手术很成功,他的情况很稳定,理论上不会出什么问题,让他们先回去休息一下。

林建和老太太都一整晚没合过眼,上午又跟林常青一块儿过来看房子,实在熬不住了,就回来这边睡会儿。林墨吃了感冒药,睡得很沉,一觉醒来已经是下午四点过了,他见奶奶还在睡觉,就揣着昨天剩下的钱去附近菜市买了些菜回来。

奶奶叹息道:“是啊,你说万一你爸要是知道王艳艳的事情,可别气出什么毛病来吧?邻村那个张老五,可不就是因为老婆跟人跑了,一直疯到现在吗?”老太太越说越着急,差点把刀削到自己手上。

林墨忙安慰道:“肯定不会,爸爸的心理素质比张老五强多了,再说了我们家有没有精神病史,你放心,不会的。”

老太太欲言又止,林墨他妈妈程缓缓因病去世的时候,老幺可不气得就跟疯了一样吗?她打心眼里喜欢程缓缓做她儿媳妇儿,漂亮懂事孝顺又能干又有文化,跟戏里唱的仙女似的。可她毕竟去了,她又怎么忍心看到儿子一天天过着魂不守舍的日子,否则又怎么会急着给林墨找后妈呢?她千求万求终于让儿子松口答应娶王艳艳进门,可哪知竟是个丧门星,还不如不娶的好。

自从知道王艳艳是个什么货色,老太太悔得肠子都青了。再一对比前儿媳妇儿,就老觉得自己对不起儿子。可是日子总得过,原以为林书都这么大了,老幺家的日子也越过越红火了,哪知竟天降横祸。

老一辈的人思想保守,老太太断不会在林墨面前说他爸妈的是非。不过,林墨到底不是真正的未成年人,奶奶没说出口的事情他都明白,有些事情他甚至知道的比奶奶还清楚。

“我是担心爸爸左腿截肢了,中学肯定不会再要他了,他以后该怎么办,真要天天闲在家里,他肯定受不了。”

林建没有这年代知识分子的那些臭毛病,在学校他能好好当他的老师,回家里把衣服裤子一换,农活干得不比村里其他人差,否则以他微薄的工资,和懒惰成性的王艳艳,怎么可能修得起房子。

林建就是那种天生闲不住的人,上辈子就是两条腿都没了,躺在床上还做些手工活贴补家用,你真让他天天闲在家里什么都不干,他绝对比生病还难受。

“受不了能有什么办法?把小命保住了比什么都强。”老太太叹息道。

祖孙俩聊着天,很快就将食材收拾好了。

林墨去菜市去得太晚,买不到什么好菜了。他只买了些萝卜青菜白菜干香菇土豆之类的蔬菜,几斤大腿骨一斤瘦肉,一只小母鸡回来,另外还有米、油、调料之类的。林海一大男人,在这儿睡个觉就差不多,做饭可就别指望了。厨房里的工具挺全,半新不旧的,大概是上一任主人留下来的,余下的连粒米都找不着。

小母鸡是在菜市杀好的,很肥,肚子里藏了不少油。病人大病初愈需要虽需要进补,但是绝对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林墨麻利的把厨房里的菜刀磨了磨,将鸡肚子里的油全切了出来。鸡油可是好东西,在没高汤的情况下做汤菜,往菜里加上些,味道立马就不一样了。

切出了鸡油,林墨把鸡胸脯上的肉切了下来,焯掉血水水,整块放锅里大火煮熟。将煮过鸡肉的汤,倒进小砂锅里,再把一直浸泡着的粳米倒进去,等水开后,用小火慢炖。干香菇比鲜香菇多个味儿,有人就喜欢那个味道,也有人非常讨厌。林建刚好属于无所谓的那种人。等香菇泡好后,林墨将它们细细洗净,挤掉水分后,拿了几朵,撕成细丝,等粥熬得差不多了,将香菇丝和鸡丝放进去,盖上盖子,小火慢熬。

因为食材不齐,林墨只能炖个最简易版的香菇鸡丝粥。爸爸现在的情况,喝这粥是最滋补的。

接着,他将瘦肉洗净,切小块,加料酒稍微腌了一下,等锅里油热了,把姜片、花椒粒、干辣椒放进去炝炒出香味了,再将小肉块倒下去翻炒,放入豆瓣,少许老抽,炒出香味后,将奶奶准备好的土豆块也放了进去,稍稍炒制后,加入适量的水,大火烧开,转为中火烧着,不一会儿家常土豆烧肉的香味就飘了出来。

原本奶奶年纪大了不该吃这么辛辣的东西,可她老人家早已经习惯吃辣了,陡然让她换了口味,她反而吃不习惯。

过了二十来分钟,菜烧好了,林墨调入适量的盐,撒上少许芹菜,起锅,一大碗色香味俱全的土豆烧肉做好了。光嗅着那股麻辣鲜香的味道,老太太就下意识咽了咽口水。

乖孙这手艺,怎么感觉比她做了一辈子饭的好呢?

接着林墨把一小碗鸡油全熬了,熬好了,将多余的油舀起来,就着锅简单炒了一个香菇青菜。又用油渣和少许鸡油,掺水加姜做了一大碗白菜汤。这会儿粥也差不多熬好了,林墨往里面放了少许盐,搅匀,关火,拿了俩大碗盛了两碗出来,往碗里放少许葱花,香味儿顿时更浓了两分。

老太太看着桌上色香味俱全的两菜一汤,眼睛都瞪直了,这这这,难不成缓缓真给乖孙托梦了?

等老太太挨个尝过三个菜,再喝上几大口粥,瞬间觉得她乖孙绝对可以像他说的那样,把那几万块钱挣回来。这些菜的味道,简直是绝了!

林墨没告诉老太太,做这些菜,他还没使出真正的绝招。

第12章 苏醒

二十分钟后,桌上的菜被吃得干干净净。老太太常年干农活,年纪虽然大,饭量比林墨还好。林墨信奉养生之道,只吃八分饱,奶奶全无顾忌,再加上最近两天一直吃不好睡不好,乍一吃到这么合口味的菜,哪里还收的住嘴。三个菜大半都进到老太太嘴里了,还喝了足足两大碗粥。

吃过饭,老太太撑得坐在椅子上,咂巴着嘴对林墨说:“乖孙,你妈真给你托梦了?”尽管老太太很迷信,但有些东西毕竟没亲眼见到过,哪会那么容易相信林墨的话。

林墨说谎都不带眨一下眼睛,委屈的说:“奶奶,你不相信我也该相信我做出来的菜啊。要是我妈不在梦里教我,我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

重生之事太过诡异,上辈子也没什么值得细说的事情,林墨不打算让家人知道,过世的老妈正好是挡箭牌。林墨还没过周岁,他妈妈就因病去世,从小到大听奶奶念叨过无数次妈妈做的饭菜如何美味。小时候他好像没这方面的天赋,直到家里出事,他辍学正式学厨后,做的饭菜才渐渐开始好吃起来。

初学厨艺是跟中学食堂的师父学的。

那会儿爸爸双腿截肢,学校将他辞退了,跟爸爸关系颇好的一个领导见他家里实在艰难,就让他到学校食堂帮忙洗菜刷碗,给他算工资,食堂里的剩菜剩饭也允许他打包带回家去吃。林墨勤快懂事,长相非常加分,再加上家里发生的悲剧,食堂里的大叔大婶们全都爱心爆棚,非但没有排挤他,反而处处帮助他。

其中,食堂的掌勺师傅兼承包人李军跟老太太是拐着好几道弯的娘家‘亲戚’,他受了老太太托付,一有机会就会教林墨做菜。李师傅早先是镇上很有名的厨子,家传厨艺,手艺很好,但凡各家有红白喜事办酒席,都会请他去掌勺,他做的菜是公认的好吃。后来年纪大了,独生女嫁得好,家里积蓄颇丰,他带出来的两个徒弟都能各自独自承办酒席了,他索性就金盆洗手不干了。奈何,他天生劳碌命,在家闲了两年去了好几次医院,他实在闲不住,托关系把镇上中学的食堂承包下来,几年经营下来,百病全无,走路都带风精神的不得了。

李师傅是一个非常有耐心的人,有他指点,林墨把平时读书那股钻研劲儿放到做菜上,一心想着把李师傅那身本事学会了,将来无论办酒席也好开馆子也好,总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可惜,事与愿违。

但是,命运转了一个弯,林墨最终还是走上了‘开馆子’的道路。经营盛唐期间,林墨不仅聘用许多身怀绝技的大厨,自己也通过各种渠道买到了许多‘家传秘方’、‘皇家秘制’之类的配方,大厨们的绝技林墨没去偷师,但是那些配方他可全都记在了脑子里。就算林墨最擅长始终是家常菜,有了这些配方,还愁做出来的菜不好吃吗?更何况,家常菜看似简单,真要做好吃,把味道做绝,一口就能品尝出‘家’的味道,绝非易事。

老太太打了个饱嗝,怀念道:“别说,这些菜的味道,还真有点像缓缓做的。”

林墨继续瞎掰:“我妈还教了我好多菜式,等以后有条件了,我再做给奶奶吃。”

老太太眼圈一下就红了,当年缓缓可不就是这么说的吗?老幺能娶到缓缓这么好的媳妇儿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惜啊……

林墨的话触痛了老太太的神经,老太太又忍不住说起他妈妈的事情来,说到最后,叹息道:“要是缓缓还在该多好,哪会出现今天这档子事儿。”

林墨笑道:“那小书就做不成我弟弟了。”

老太太嗔笑道:“人小鬼大,尽瞎说。”王艳艳再多不好,小书依然是个好孩子,大人的错怎么能归罪到小孩子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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