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君一生 第6章

作者:谦少 标签: 豪门世家 天之骄子 虐恋情深 近代现代

“……那还是炖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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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祝融其实是有一段叛逆时期的。

那段时间不知道他抽了什么风,大概是和郑野狐抬杠,做了很多现在谁敢提一定会被他掐死的傻事。我记得他那时候还去染了一个黄头发,好在他染了头发也不像痞子,反倒有点像个混血儿。我第一次看见他染了头发的时候简直是被吓傻了。他对我的反应恼羞成怒,半天都没有理我。

最近忽然很喜欢怀旧。那些从来不提的回忆,也一点一点地想起来,记忆里的那个人,鲜活得让人心口抽疼。

他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现在这副样子的。

我在厨房做菜,他进来倒水喝,我把水放在冰箱下面,他弯腰去拿。站起来之后狐疑地看着我:“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他脖子上的一道白痕。

那是当初我拿餐刀划的。

不多地没有给祖辈丢脸的那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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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人之间的相处很奇怪。

电视里面演,书里面写,人总是非善即恶,小时候看电视,上去就问“这个是好人还是坏人?”,总会得到一个二选一的答案。

但是生活远没那么简单。

好人和坏人,永远不能武断地分得清楚。一个人对你来说是坏人,对他的家人来说却可能是好人。

书里写的,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张口闭口的“我爱你”,那些可以把所有的过往摊开来谈的勇气,那些,只要恨了,就可以狠下心来对待的决绝,我永远都做不到。

我遇见这个叫李祝融的人时,我才十七岁。今年我要三十二岁了,人生近半。

我已经不是十七岁的青年,很多事,我只能在心里暗想,却做不出来,每次在心里暗下决心,不管他做什么,只把他当做空气就好。

事实上,他也确实是空气——空气一样,无所不在。空气一样,比谁都重要。

这个叫李祝融的人,他总是若无其事地出现,若无其事地提出要求,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而我,我学不来要死要活的那一套,我不会忽然对着他咆哮,我也做不到像个怨妇一样陈述着往事痛哭,我打不过他,赶不走他。我被他从C城带到北京,像被移植的植物一样栽在陌生的土壤上。我唯一熟识的人,是已经老年痴呆的华教授。

这就是事实。

我不可能寻死觅活,那样太难看了,而且收效甚微。我也跑不了,A组的人,哪怕是去食堂打个饭,都能传得让门卫室的人都知道。

我只能呆在这里,做我没心没肺的许煦,接受他时不时心血来潮的造访。用平淡的语气和他说话,他要吃饭,就给他做,我不可能再抓着餐刀对他挥舞。因为他并没有像十年前那样重伤我。

我从小接受的所有教育,都告诉人要善良,要坚持,就会得到幸福。

原来不是。

第7章

吃完晚饭,天已经断黑了。

我不喜欢吃蔬菜,家里也没什么水果,只前些天买的橙子还放在冰箱里,看他坐在沙发上,没有一点要走的样子。我只好把橙子切好了给他端过去。

他从小就是被他爷爷当做接班人培养的,一直跟着在外交际应酬,处理生意上的事。所以他口味是偏西餐的。当年,我见过他和夏知非互相嘲讽,夏知非还说过一番话,大意是说,欧洲菜系,除了几块肉和蔬菜叶子,就没别的做法,只有那些根骨浅、自卑的暴发户,才会急不可耐地吃着西餐,学着礼仪,恨不得一步就跨入上流社会。

李祝融口味清淡,他忙起来的时候,吃点蔬菜水果也是一餐。我是无肉不欢的,总觉得只吃蔬菜和牛吃草一样。我妈是在食堂工作的,菜做得好,但是对我很纵容,我爸只管我读书的事,不管我吃什么。我不喜欢吃的东西,几乎可以列一本辞典出来。

我愿意吃的几种蔬菜,都只吃菜杆部分,还是要用来炒肉的,另外就是吃茄子。其余的,从白菜青菜到冬瓜南瓜,再到甘蓝菜花之类,全部不吃。葱姜蒜一律不吃,藠头不吃,桂皮和胡椒不吃,香菜不吃,不论做什么菜,只要勾芡,一律不吃。水果更挑,芒果之类水分多的,苹果之类的甜的,西瓜也好,榴莲也好,菠萝蜜也好,葡萄也好,只要甜的,都是不碰的。零食也是这样,饮料更是这样。

我一度怀疑自己不喜欢吃甜的,是不是得了糖尿病,向林佑栖咨询,被他以“我很难向一个医学白痴解释这个问题”回绝。

不过我在C城的时候,他常到我家蹭饭,观察过我的饮食习惯之后,他得出一个结论:许煦,你再这样吃下去,要是活得过五十岁可以来找我。

其实不需要他提醒,我自己都知道看,有段时间,医学院订的杂志多了几十份,就分给我们法学院一点,我在上面看到一篇文章,说是一个人手指甲上的月牙消失超过三个月就要去体检,我当时就震惊了,别说三个月,我已经整整一年没见过那东西了。

我这人比较胆小,用林佑栖的话说:“你浑身上下充斥着国人的劣根性!”我有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讳疾忌医。就算明知身体有问题,我也宁死不肯去医院,就怕查出来个什么,能拖就拖。

林佑栖很是看不惯我这点,每次想起来就骂,我走之前,他已经改口,说我这是“农民阶级的局限性”。

他说什么,我都说对对对,是是是,转过身又我行我素。

我不是不想像他一样,每天起床之后围着学校跑一圈。但是我做不到,我没有他那样的自律。

我从来不是励志故事的主角,也从来没有拥有过善良坚强这之类的品质。我没有毅力,而且懒,而且自暴自弃。有时候我会突发奇想,想要像美国的励志喜剧中的主角一样,忽然打了鸡血一样,发愤图强,醍醐灌顶,为自己年轻时候的梦想奋斗,创造人生第二春……

但是我不是主角。我不善良,也不勇敢,我甚至也不搞笑。我不是天才,电影用几个蒙太奇镜头表示过我有多刻苦,多努力之后,我就可以站到国际物理学巅峰,拿诺贝尔奖,李祝融站在台下对我微笑,事业爱情双丰收,然后happy end。

我只是许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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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被敲响的时候,我正在洗碗。

坐在客厅的李祝融理所当然去开了门。

直到意识到房间里有点过分安静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

走到客厅的时候,我才看到了“客人”是谁。

站在门口,和李祝融对峙着的,是我的同事,科学怪人、以及我厨房里那一堆锅的主人——林森。

“林森,有什么事吗?”我站在李祝融身后,竭力地从他横着撑在门上的手臂上露出脸来:“林森,你先进来……”

林森穿着白衬衫,下面是黑色裤子,他脸色苍白,不知道为什么显得有点狼狈。

“他不让我进去。”他平静地陈述,他比李祝融矮了一点,看起来气势弱了许多。

他说的事实我当然看到了,我不仅看到了,我还在默不作声地扳李祝融的手臂,想把他从门边拉开。

李祝融任由我扳了半天,忽然握住了我手腕,轻而易举地把我掼到一边,皱着眉,瞟了林森一眼,用一种嫌弃的语气问我:“这白痴为什么又来找你?”

要是别人,皱眉的时候,至少也能让人感觉到一点无奈。

但是他皱眉的时候,除了单纯的嫌恶和高姿态的不悦之外,我看不到别的什么。

“我没吃晚饭。”林森虽然被他挡住了视线,仍然在陈述自己的来意:“我中饭也没吃……”

“没饭吃自己去买!”李祝融很不耐烦地打断他:“你吃饭还要人喂吗?白痴?”

林森看了他一眼。

“我不和你说话,我要吃饭。”这位科学怪人很是淡然地蔑视了他:“我智商有一百四,你没有我高,你才是白痴。”

我第一时间感觉到了危险。

被他攥住手腕,狠狠地往卧室里拖,我竭力地抵抗着,连忙回过头来,对林森喊:“林森,你先回去,我没事,你快回去……”

李祝融把我拖进卧

室,扔到床上,然后开门走出去。

他要对付林森,嫌我碍事,所以先扔到一边。

他生气的时候,手腕就越加狠绝,对他来说,也许只是教训一下惹怒他的人,但是对别人来说,也许连命运都被改变了。

我攥住了他手腕。

螳臂挡车的力度……但是,在他让我放手之前,我勾住了他脖颈,摸着他脸颊,急切地安抚他:“别生气……他只是开玩笑而已……”

他冷冷地看着我,任由我做无用功,许久,唇角才勾起冷笑来。

“你高估你对我的影响力了,许煦。”

我有没有高估,我心里很清楚。如果你真的对这一切这么不屑,你是一个字都不会说的。

“别再迁怒了,你想发脾气的话,尽管朝我发。”我并不是什么老好人,但我也不想连累别人。是我先招惹林森的,也是我把李祝融引来的,如果林森得罪李祝融,是我的责任。

“知道我要发脾气,还故意和别人来往。”他很是不屑地嗤笑着:“我还以为你不会玩女人那种欲擒故纵的把戏。”

这个人,半个小时前还坐在我家的饭桌旁吃饭,五分钟前手里还拿着我削的橙子,现在,就已经可以坦然地对我冷嘲热讽。

因为他觉得谁对他好都是应该的,我对他好,和他家里的厨娘管家的好没有一点不同,唯一的不同是他们有薪水,我没有。

因为我喜欢他。

他如此笃定这一点,以至于在他眼里,许煦变成了一个没有情绪的人,说的话,做的事,都是为了吸引他的目光。他深信他对许煦的影响力,所以,许煦应该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同事,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眼里只有他的木偶。

十年前,也许我还做得到,因为那时候我年轻。人年轻的一个标志,就是会做很多傻得冒泡的事。那时候的我勉强达标,整天围着他转,还觉得世界宽广,人生美好。

可惜他不稀罕。

现在,他心目中的许煦,还是十年前的样子,而他心态变了,也许是觉得我没有薪水,所以很划算。也许是发现有个这样的人围着自己打转也不错。于是他又回过头来找我。并且对我高标准,严要求,力求让我回到十年前那傻得冒泡的巅峰状态。

可是我做不到了。

我不是木偶,我是人。

我的朋友,虽然不多,却也是朋友。我的同事,虽然奇怪,却也好相处。哪怕是蒙肃呢,吃了我的饭,他也会说声谢谢。哪怕是林森呢,他也知道对我笑。

我就是再喜欢你,再没心没肺,我也是想要你对我笑的。我不是铜皮铁骨的,我只是个人而已。

“你走吧……”我终于这样对他说,我知道我现在样子一定很颓然,像是被谁抢走了最喜欢的东西一样。

他冷冷着看着我,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惊讶。但是他很快恢复常态。

有什么可慌的?他是李祝融,这世界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多好啊,他什么都懂。

“不要在这装腔作势了,”他攥着我肩膀,冷笑着逼视我,深邃眼睛一直看到我灵魂深处:“你明明就很想看到我,装什么?我肯吃你做的饭,你心里高兴得不行吧。别和我来这一套……”

“如果你想吃我的饭,可以让你的司机来我这拿。”我看着自己的手指,缓缓地说道:“不要再来骚扰我了。”

“骚扰?”他站在那里,脸上露出了“你真可笑”的表情,嘲讽地道:“你应该被我‘骚扰’得很高兴吧?”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淡淡地说完,抬起头来,仰视着他。

“我喜欢你,我和你呆在一起的时候,很高兴,很开心。你想要什么,我都想找给你。我喜欢给你做饭,喜欢和你在一起。这些都没有变。”

“但是,我现在不想看到你了,李祝融。”

“你的儿子今年都四岁了,每次想到他,我都觉得自己是这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我爸今年六十一了,别人问他,我是学什么专业的,他都说是学物理。但是我不是学物理的,我学的是法学。我十年没学物理了。我现在连一个研究生都比不上。”

“我今年三十一岁了,李祝融。”我仰视着他,大概有什么东西从我眼睛里滑下来,我眼前的这个人,一如当年的英俊,一如当年的骄傲,这十几年来,我一直在他后面,远远地追逐着,追着追着,我也终于累了。

“我知道,你一直觉得你是天鹅。这世上所有人都是癞蛤蟆,都该仰视着你,被你看上一眼,就欢天喜地。”

“但是癞蛤蟆也有癞蛤蟆的生活,癞蛤蟆也有亲人,也有工作。癞蛤蟆也不能活了一辈子都等着看它一眼。你会有别的人,比如陈柯,他们会比我还喜欢你,他们比我对你更好。”

“我知道我要求不了你什么。但是,看在曾经是师生一场的份上。请你放过我吧……”我摊开手掌,掌纹像握在手心里的刀,把所有羁绊一刀两断。

看在我以前那么喜欢你的份上,放过我……

往事种种,已经这样不堪,就让我还留一点点念想,让我在老的时候,想起我年轻时候的傻事,还能露一个苦涩的笑容,而不是痛哭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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