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有个家 第11章

作者:寻香踪 标签: 种田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圣诞节,香港的同事照例放假。这一次,在贺方旭的强烈要求下,林家乐休了两天年假,陪着贺方旭去了香港。因为贺方旭说,香港的圣诞节才有真正的过节氛围,林家乐应该趁此机会好好体会一下不一样的西方文化,当做要上大学的奖励。这个提议很让林家乐心动,自己马上就可以上大学了,虽然是夜大,但是离自己的梦想却越来越近了,确实值得好好庆贺一下,于是便有了林家乐一生中唯一一次香港行。

  香港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房子和车子,街巷逼仄,看起来拥挤又凌乱,和它东方之珠的称号有点不太相符,这点很让林家乐意外。他之前总是听艾米和丹尼尔他们讨论香港,香港有多么好多么好。来过之后,林家乐觉得,香港是有钱人的天堂,因为它是一个纯粹的消费城市,它的大部分商品是免税的,比起内地来,要优惠许多,每个从内地过来的人,无一例外都是大包小包地疯狂购物,手机、电脑、手表、服装、化妆品甚至奶粉,只要能买得起搬得动的,都想打包搬回去,当然,还得要能过国内的海关才行。

  香港的圣诞气氛果然要比内地浓上许多,许多地方都装饰得金光闪闪、富丽堂皇的,彩灯装饰的圣诞树争奇斗妍,令人眼花缭乱。贺方旭带着林家乐去逛商场,他坚持要给林家乐买一款手机,林家乐表示完全没有必要,自己也没什么人可联系,要个手机也是多余的。贺方旭说,有个手机也不错,起码两人不能见面时还可以打电话发信息。两人在专柜前僵持,突然听见有人出声:“是旭哥。旭哥!”

  林家乐回头一看,竟然是老板娘,她的左右各站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少年发育很好,身材健壮,一个长得比林家乐还高,还一个与他差不多身高,看眉眼长得跟她有些像,应该是她的儿子。她盯着贺方旭和林家乐看,眼神从惊讶变得有些惊慌。

  贺方旭出声:“庄太,真巧啊,带阿诚和阿信来shopping?”

  老板娘嘴角抽了一下,又强笑着说:“是啊,真巧啊。你回本港公干?”

  贺方旭笑着说:“不,带朋友过来过节。阿乐,这位是庄太太;庄太,这位是我的朋友,阿乐。”

  林家乐被庄太太盯得颇不自在,仿佛他和贺方旭的关系被她看穿了似的。他强笑着打了个招呼:“庄太太您好!”

  庄太太点下头:“你好。”

  两个少年显然跟贺方旭很熟,涌上来围住贺方旭:“旭哥,你许久不回本港,好久没带我们去打网球了,这次回来多玩几天。”

  一个说:“一会儿我们上六楼的溜冰场,旭哥带我们去溜冰。”

  贺方旭笑呵呵地应酬两个少年:“好好,有时间一定陪你们玩。你们不是要来买东西,先买东西吧。”

  “我们都买好了。”那对兄弟晃晃手里的包装袋。林家乐一看,正是最新款的彩屏手机,他拉一下贺方旭的衣服后摆:“算了,我不买了吧。”

  贺方旭正想说什么,庄太太出声说:“阿诚、阿信,你们带着阿乐哥哥去溜冰吧,我和你们旭哥说说话。阿旭,我们好久没见了,陪我说说话吧,我们去那边喝杯咖啡?”

  贺方旭眼神有些幽深地闪了闪,点了下头,对林家乐说:“阿乐,你带他们上去玩吧,这个你拿着。一会儿你们下来到咖啡馆找我们。”说着将自己的钱包递给了林家乐,林家乐本不想接,但是想着要是一会儿买单,自己又没有港币,所以就接过来。庄太太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们的互动,神色凝重。

  林家乐陪着两位少爷上了六楼,虽然是冬天,这里依旧开着冷气,因为场中的冰需要在一定的温度下才能维持。两个少年非常欢快地去买票入场,他们并没有让林家乐买单,还顺道给林家乐也买了。

  林家乐拿着票,看着场地中央那些踩着冰刀轻盈舞动飞旋的孩子和少年,想了一下,还是没有下场,在场地边上坐着看着。因为没有运动,坐久了还是有点冷,他站起来,跟大一点的阿诚招招手:“我先下去了。”

  那两个孩子对林家乐并无特别好感,当然也没什么恶感,毕竟他是自己喜欢的旭哥带来的朋友。不过看他的衣着打扮,虽然说的也是粤语,但是还是听得出来不是本港人,所以也不十分友好,只是点点头,招招手,一个飞旋,便滑走了。

  林家乐根据记忆,下到二楼,贺方旭他们好像是在二楼的咖啡馆,便朝咖啡馆走去。咖啡馆里都是高背的卡座,林家乐进去,一时间没找到贺方旭和庄太太的身影,他便站在一棵高大茂盛的植物旁边环视,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植物后传来:“你既然知道他是你儿子,怎么不去认他?”这是贺方旭的声音,说的是粤语,林家乐的粤语已经很熟练了,所以一字不漏地全听了下来。

  林家乐正想出声叫他,但是又突然听见庄太太说:“我当年答应了家乐的爸爸,离婚后家乐归他,我不能去探视他。”

  林家乐心头巨震,再也无法出声叫贺方旭,原来她,就是她么?那个他毫无印象毫无感情近二十年来对自己不闻不问的妈?

  “嗬!你不能去探视他,他主动送到你面前,也没见你去相认过啊,你还算个母亲吗?”林家乐听见贺方旭冷笑着说。他想扭头就走,但是却抑制不住想要继续听下去的心思,便找了个隔壁的位子坐下来,侍应生走过来,看他脸色苍白,轻声问:“请问先生要点什么?”

  林家乐随手点了一下菜单上的一个单子,侍应生走了。

  

  第二十章

  

  那边寂静了很久,庄太太一直没出声。贺方旭又冷哼了一声:“我来替你解答吧。你已经习惯了庄太太的光鲜身份,还给庄家生了两个儿子,你怕认了这个儿子,影响你的身份,也失了你两个儿子的面子吧?鸿鑫集团的未来继承人,居然是私生子的身份,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兄弟!”

  庄太太有些痛苦地说:“我对不起家乐,所以我尽力在补偿他。”

  “哟!你所谓的补偿,就是给他多加一千块钱工资?”贺方旭嘲讽地说。

  林家乐无力地趴在桌上,无比痛苦地闭上眼睛,原来涨的那一千块工资,并非是因为自己做得好,而是因为她的施舍。

  “我不能做得太明显。”庄太太用手扶着额头,顿了一下又抬起头来说,“阿旭,你既然知道他是我儿子,你想对他做什么?”

  林家乐的心一下子提了起来,对啊,贺方旭应该是早就知道自己的身世的,但是他从来都没有跟自己说过,他又是抱着什么心情来接近自己呢?难道会是同情?或者是喜欢?林家乐自己都觉得不可置信。

  贺方旭嘴角含着嘲讽的笑容,瞟了一眼庄太太:“你从不管他,你管我对他做什么?我一直在想,有你这样虚荣又自私的妈,这个儿子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非常好奇。很显然,你这个儿子单纯得可以,我只是稍微花了点心思,他便心甘情愿投怀送抱了,现在正跟我浓情蜜意呢。这点,跟你当年也没多大差别。”

  林家乐咬紧了牙关,几乎将牙根咬碎,太阳穴被扯得发胀发疼,他捏紧了拳头,控制住自己汹涌的情绪,指甲深深地陷进肉里,他也浑然不觉疼痛。果然,一切都是有预谋的吧,自己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有什么德行会让一个大老板垂青呢?原来自己竟是这样一个笑话!悲愤、羞耻、哀伤一时间全都涌上心头,令他几乎想掐死自己。

  庄太太的手在咖啡杯上重重地撞了一下,深色的咖啡全都泼洒在浅色的咖啡桌面上:“贺方旭,你有什么不满全都直接冲我来就好了!不要去欺负家乐,他只是个无辜的孩子。”

  贺方旭笑起来:“陈秋棠,你知道你儿子无辜,当年你做那些事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过后果?”

  庄太太神色黯然:“当年的事我是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是责任怎么能全算在我头上?你姑妈她自己,也一直想要个儿子,是她亲自来跟我说要我将阿诚生下来的。”

  贺方旭嗤笑一声,一边连连点头:“于是你便趁机鸠占鹊巢了,你好手段啊,抢了她老公,还逼死了她。”

  “不是,你姑妈不是我逼死的,她是病死的。”庄太太摇着头,双手越过桌面,抓住贺方旭的衣袖,“阿旭,你放过家乐吧,算我求你,以后鸿瑞厂的一切都归你,我会让你姑父将所有的股权都交给你的。”

  “就你?凭什么?鸿瑞厂本来是我姑妈的,不仅鸿瑞厂,鸿鑫集团的一半都是我姑妈的,你有什么?你除了两个儿子,你什么都没有!你没有资格跟我说这些。你有本事,你自己去跟你儿子说,让他离开我,你信不信他会主动选择留在我身边?”贺方旭语气轻蔑地说。

  林家乐浑身打着冷战,胃里翻江倒海地痉挛绞痛,他趴在桌上,连抬起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这么狗血的豪门恩怨,今日居然落到自己身上来了,真是太可笑太可悲了。

  他听见庄太太说:“你不过是玩玩而已,你已经订了婚,何必要为难这个可怜的孩子,我的错,我来补偿你便好了,你让他离开吧。”

  “我当然只是玩玩,我又不是个同性恋,等我腻味了,我自然会将他一脚踹开。到时候他伤心,你难过,可不是一对可怜的落难母子?”贺方旭得意地笑起来,“我这辈子,最恨的人就是你,想着能有法子折磨你,我心里就痛快。至于林家乐,他其实是个挺好的孩子,不过只怪他前辈子作孽太多,投错了胎,生成了你的儿子!说实话,看见一个跟自己一样的男人,为自己神魂颠倒,那感觉还真是挺刺激的,特别有成就感!”

  庄太太愤怒地将咖啡泼在贺方旭身上,贺方旭闭了下眼睛,用纸巾擦擦脸,满不在乎地笑起来:“你跟着我姑父这么多年,学了我姑妈这么多年,结果还是个乡下来的泼妇,半点长进也没有。啧啧,真让人同情!”

  庄太太站起身,扭身就往外走,临走之前,她咬着牙说:“我会将你的阴险用心告诉家乐,让他离你远远的。”

  贺方旭无所谓地笑笑:“你试试啊,你儿子就跟你一个德性,我这么有钱有地位,他怎么舍得离开我?”其实贺方旭对林家乐并无任何把握,不过就想借此机会刺激一下陈秋堂,她顶替姑妈庄太太的身份已经十年,让自己恶心到了极点,所以怎么埋汰她,他就怎么说。

  林家乐浑身发抖,他不知道自己的眼泪已经淌满了半张桌子,他此刻最想做的事,就是逃离这里,逃离贺方旭,逃离香港,逃离这个世界。奶奶,救我!带我走吧,我不要再留在这个肮脏的世界。这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后面的对话已经消失了,林家乐悄悄地缩在角落里,生怕被贺方旭发现自己在这里,他现在对全世界的人都有着恐惧感,更何况是贺方旭。他觉得就连侍应生,都知道了他的身世,看出了他的卑微和可怜。他听见后面的椅子拉开来,有人走了出去,他猜想贺方旭已经走了。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站起身来,还想着要付咖啡的账,拿了一张五百块的港币放在桌上,然后像逃命一样,飞一般地逃出了这个商场。

  贺方旭去哪里了他不知道,但是他知道酒店是不能回去了,他检视了一下身上的物品,身份证钥匙什么的都在,而且还多了一个钱包,那是先前贺方旭硬塞给他的。这东西不能要,要还回去,但是他对贺方旭充满了恐惧,完全不想见到他。他最强烈的念头,就是要回去,现在就回老家,不行,应该先回D市,他的好多东西都在厂里,包括他的通知书。

  林家乐打定主意,叫了一辆的士,直接送到长途巴士站,然后买了一张最快回深圳的汽车票,回到深圳,又辗转回到D市。到D市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他以最快的速度收拾好自己的必须物品,那些被褥、书本什么的都顾不上了,背上行李,没跟任何人打招呼,逃也似的出了厂门,跑到火车站,搭上最近一班火车,踏上了回家的旅途。此刻,唯一能给他安慰的便只有奶奶了。

  临走的时候,他将贺方旭的钱包放在了桌上,一同放在桌上的还将那张存有做采购时所有回扣的存折,还有那个装有首饰、手表等贿物的铁皮盒子,以及那份夜大的录取通知书。他和贺方旭交往以来,贺方旭给他买的所有东西,他一片纸都没有带走。他从香港回来时,花了贺方旭一些港币,他将自己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放进了他的钱包。只带走了那些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东西。

  这个冬天格外冷,也是林家乐人生中最冷的冬天。那些潮湿又阴冷的天气,阴霾的天空,湿答答的冬雨,仿佛是印证林家乐的心情一样,将沁入骨髓的寒冷发挥到极致。

  林家乐颤抖着手,用钥匙插进几乎生锈的锁眼,推开家门,静止的空气被搅动,迎面而来的便是一股积压已久的霉潮。林家乐浑然不觉,径直走向墙上奶奶的遗像。相框里,奶奶是严肃的,她额上的皱纹清晰地浮现在玻璃下,眼神充满了忧虑,嘴角紧紧抿着,仿佛知道此刻孙子遭遇着人生最大的苦难。

  林家乐跪坐在桌前,抱住奶奶的相框嚎啕大哭,仿佛受到委屈的孩子,找到了自己最大的庇护者。然而奶奶再也不会伸手摸着他的头,怜惜地安慰他了。连日来的紧张和疲惫在一场大哭之后,终于得到放松,林家乐坐在地上,抱着奶奶的相片,靠着桌子腿睡着了。

  四婶是看着林家乐回家的,但是一直快到晚上,都没有见屋子里有什么动静,便打发四叔过来瞧瞧。四叔推开虚掩的门,在堂屋的地上发现昏睡不醒的林家乐,怎么叫也不醒,一摸他的额头,吓了一大跳,比热铁还烫手。他连忙将林家乐半扶半拖着回到自己家里,脱了他的外衣,塞进被子里,又打发自家大女儿去叫村里的赤脚医生。四婶忙着给林家乐用冷毛巾冷敷,还让四叔用高度酒给他擦身降温。

  两个大人一通好忙,四叔说:“家乐肯定在外头受委屈了,要不然这个时候回来,一到家就抱着他奶的相片哭得晕了过去。”

  四婶红着眼说:“这孩子造了什么孽啊,可怜哦。要不是我让你去看,恐怕就这么烧死在家,也没人知道。”

  赤脚医生来了,给林家乐打退烧针,开药。

  林家乐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床头一个四五岁的孩子正吸溜着鼻涕看着他,那是四叔的小儿子壮壮,看他睁开眼睛,便噔噔噔跑了出去:“妈妈,哥哥醒来了。”

  四婶的大嗓门在厨房响起来:“醒了啊,那就好,昨晚可吓死我们了。等下将这碗汤端给哥哥喝。”

  林家乐知道自己是在四叔家了,这一刻,他的心终于有了着落,他闭上了眼睛,两滴清泪从眼角流下,消失在鬓角里。他暗暗对自己说:林家乐,你看,这个世界还没有完全抛弃你,还有人关心着你。从今以后,你再也不许哭了,你要活得很好,比任何人都好,让那些抛弃你、伤害你、鄙视你的人都瞧瞧,林家乐没有他们,也活得不比任何人差!不为别的,就为这些还珍惜你的人们,一定要活出个样子来!

  

  第二十一章

  

  一场高烧,一次心伤,将林家乐折磨得形销骨立,这一年多刚长起来的肉又都消失得无影踪了。四婶看他瘦得都脱了形,心疼得不得了。林家乐无所谓地笑笑,没什么好可惜的,这一年多吃的本来就是嗟来之食,还回去更好,什么都不欠了。

  四叔和四婶看他回来得突然,又生了一场急病,等他好些了,便旁敲侧击地问他原因。林家乐的嘴如闭合的蚌壳,什么也不说。四叔叹了口气,说了一句:“家乐,你不说也罢,总有你的理由,四叔只是希望你日后平平安安的,把过去那些伤心事都忘了吧。”

  林家乐咬着唇点头:“谢谢四叔,我知道的。”

  等病好后,林家乐坚持回到自己家里,将屋子好好收拾了一番,也没住几天,连年都没过,给爷爷奶奶上了坟,烧了纸,就又只身南下了。这一次,到了G市之后,他没有再往前走,他去了刘明亮家。

  刘明亮和余兰看着瘦骨嶙峋的林家乐,吓了一大跳:“家乐,你怎么了?怎么瘦成这样?”

  林家乐挤出一张笑脸:“刘哥,嫂子,我来叨扰你们了。”

  刘明亮接过他的行李:“快进来,进来说话。”

  余兰连忙去给他到开水:“阿乐,还没吃早饭吧?嫂子去给你下面条。”

  “谢谢嫂子。”林家乐也不客气,接过水来喝了一口,环视了一下屋子,“哥,今天你和嫂子都不上班?牛牛和外婆呢?”

  “我今天还没出去,今天周日,你嫂子休息。牛牛一大早拉着他外婆出门去了,在屋里坐不住。”刘明亮憨憨地笑,“家乐,你这是打哪儿来呢,这么早,从D市过来也没车啊。”

  林家乐放下水杯:“刚从老家过来。哥,我辞工了,不在D市做了。”

  刘明亮吃了一惊:“前一段时间你不是还说做得好好的吗?怎么就不做了,出事了?”

  林家乐垂下眼帘:“出了点事,不想在那做了。”

  刘明亮虽然有些可惜那份还不错的工作,但是看着林家乐这般失魂落魄的样子,想必是出了大事,才离开那里的:“不做就不做,来G市找工作也一样的。离哥近一些,也好有个照顾。”

  林家乐吸吸鼻子,刘哥真是个令人安心的大哥,他不问自己出了什么事,反正就是百分百支持自己的决定。他想了想说:“哥,其实我见着我妈了。”

  “啊?”刘明亮听他说过他妈不知道去哪儿了。

  “她嫁了个香港老板,过得挺阔气的。但是她并不想认我,我不想给她添堵,就走了。”林家乐轻描淡写。

  刘明亮非常气愤:“你这妈也真是的,她怎么能这样呢?你到底是她儿子啊!”

  林家乐摇摇头:“我跟她除了血缘,什么感情都没有,她不认我也很正常。况且我也大了,这些年没有妈也过来了,没有她,我更自在些。”

  刘明亮叹口气:“你自己既然这么打算,那就算了,不认就不认。你也别去多想,以后就在G市吧,哥和嫂子就是你的亲哥和亲嫂子。”

  林家乐热了眼眶点头:“谢谢哥!”这声感激,是发自肺腑的感谢。

  余兰端着一碗鸡蛋面出来:“家乐,来,吃面。以后嫂子这儿,你就当是自己家,别见外。”

  林家乐接过碗:“谢谢嫂子,那我就不客气了。”

  刘明亮看他吃了几口面,站起身来:“家乐你先吃着,吃完好好睡一觉,哥去做事去了,晚上回来咱哥俩再继续聊。”

  林家乐叫住刘明亮:“哥,我想跟你说个事。”

  “什么事?”刘明亮站住了。

  “我暂时不想去找事做。哥你那缺人不?我跟你去学装修吧。”林家乐想起职场上那种种陷阱与风险,目前实在没有精力去应付那些。刘哥做的那些事虽然活计很糙,但是接触的民工都是些刘哥一样的实在人,好打交道,不用担心背地里被人扎刀子。

  刘明亮的表情有些难以置信,林家乐虽然不是什么高级知识分子,但是在他眼里,那就是个读书人,怎么能做自己这样的活呢?“家乐,哥这样的事又苦又累,赚得也不多,哥怕埋没了你。”

  林家乐坚持说:“哥,我能吃苦,我也不是以后一直做这个,我想先做着,就当做过渡吧,也许年后我就会去找别的工作。”

  刘明亮点点头:“行,你要是不嫌弃这活儿,我就去跟工头说一声,有需要就带上你一个。”

  “谢谢哥!”

  “吃面吧,跟哥还客气啥!”刘明亮拍下他的后脑勺,提起工具箱出门去了。

  晚上刘明亮回来,告诉林家乐,过两天要开始装修一处办公楼,正需要增加人手,工头愿意让林家乐去,不过因为他是生手,只能先做小工,工资比较低。刘明亮担心林家乐不愿意做这个,没想到林家乐满口答应了。

  趁着还没上工,林家乐又去附近找房子,长期借住在刘明亮这儿不是个办法,在附近找个单间,一则来往方便,二则也是为了有个可以安心学习的地方。林家乐从家里出来时,将自己的课本全都背过来了,原先那些都扔在鸿瑞厂,此刻恐怕早就被人当垃圾处理掉了,不过他也无心去管了。那对他来说,就是个梦魇之地,一辈子都不想再去。

  刘明亮帮他找好房子,又将家具物件都办好,总算是安好了一个小窝。照刘明亮的说法,家乐赚得又不多,何必花那个钱去租房子,跟工友们挤一挤,既热闹,又可以省不少房租。林家乐说,大家住在一起,热闹是热闹了,但是却没法安心学习,不如自己单独住的方便。其实自从贺方旭的事之后,他对同性之间的相处便多了一些芥蒂,再也无法坦荡荡地与一群大男人光着膀子在一个屋子里共处了。房租虽然要花点,但也是能够承受的,他又没有家累,省一省,钱就出来了。

  过了元旦,返乡过年的人多了,装修公司里一些暂时无事可做的民工也回去了,工头一旦接到活,就要临时请人来填补空缺。林家乐就是这么被叫上的,他没有技术,身板也单薄,一看就是个没干活体力活的人,工头开始还挺不满意的。刘明亮递了好几根烟,再三跟工头老郭保证,自己弟弟一定能吃苦耐劳的。老郭将烟夹在耳朵上:“既然这样,那就先做着吧,事情做不好,工钱还得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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