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 第110章

作者:喝豆奶的狼 标签: 年下 情有独钟 近代现代

可能是因为自己生病,此刻突然听见连珩的声音,心里莫名就觉得特别安定。

他低着头,脑子里乱糟糟的,想起前几天的事,下意识就握住了连珩的手腕。

动作很轻,在握住的那一瞬间能感受到衣料下面缠着的厚重。

心里像是在扎进一根软绵的针,接着是第二根、第三根……

密密麻麻,刺疼刺疼,酸麻胀痛,什么都有。

“你手怎么了?”余景哑着声音问。

连珩放下狗窝,关上门,把直往他腿上扒拉的归归蹬到一边。

再按住余景的手,挂在自己颈脖,打横抱回卧室。

“崴到了,”他的声音很轻,“不用担心。”

第78章

余景觉得自己肯定是烧糊涂了,不然他怎么会让连珩进这个家门。

但连珩就这么进来了,他养的狗甚至摇头摆尾夹道欢迎。

叛徒。

尚且残存的理智让余景把自己的手从连珩脖子上拿开,但没什么劲,刚垂下来就被放在了床上。

余景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儿矫情,连珩没来的时候还能坚持下床去翻狗窝,现在反而躺在床上连眼皮都睁不开。

也可能是发烧烧的,就这样反复无常。

总之几乎是非常流畅地、余景脑袋一沾枕头,跟昏迷似的直接睡了过去。

连珩站在床边,垂眸盯着对方殷红的唇,片刻后微微拧着眉头,移开视线,翻翻床头柜上堆着的退烧药。

基本都是胶囊,生吞硬咽的,已经吃了快有一板。

什么时候生的病?找归归那晚吗?

他把零散的药剂整理好,找到温度计,轻手轻脚地拉开被子,解了余景的睡衣纽扣夹进腋下。

接着,又出去接了杯温水。

归归屁颠屁颠跟着连珩,像块可以移动的绊脚石。

连珩半道上发现对方尿湿了的狗窝,拍了这糟心儿子一记不轻不重的大逼兜,归归委屈得直哼哼,夹着尾巴钻笼子里了。

他联系了宠物店的上门遛狗,还叫了跑腿小哥送了退烧冲剂。

把尿湿了的狗窝扔到阳台,简单消毒了狗窝。

甚至还翻了翻冰箱,找出了点青菜和一颗咸鸭蛋,凑合着煮了锅咸粥。

忙活一圈回到卧室,余景半眯着眼睛,像是有些清醒。

他挣扎着把手从被窝里拿出来,皱着眉往衣服里掏掏,掏出个温度计。

连珩伸手找他要,余景就真乖乖听话给了他。

三十八度多。

一个成年人能把自己烧成这样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厉害。

连珩理了理他额前凌乱的碎发。

余景皮肤滚烫,凝了层细微的薄汗。

连珩的指腹带了点茧,体温偏低,擦过皮肤留下难以忽略的触感。

余景从喉咙里挤出一声轻叹。

连珩蓦然蜷了手指。

这似乎是余景第一次生病,换以前都是连珩反过来被他照顾。

虽然两人也就相差了一岁,但相比于连珩,余景总是更加成熟一些。

连珩也照顾过人,但那些大多皮糙肉厚,根本不把感冒发烧当病来看。

如果发现异常,拍拍肩膀问一句“兄弟怎么了”,完事儿后说“哦那你多喝点水”。

这不能放余景身上。

他去浴室端了盆水过来,拧干净毛巾给余景擦擦掉头上的毛汗。

水汽蒸发带走部分热量,余景半敞着衣襟,眯起眼睛,视线游移,飘飘忽忽地定格在连珩脸上。

连珩被盯久了有点发毛,但人多多少少有点贱,即便发毛了也不想离开。

他掀开被子,继续擦拭手臂。

余景很白,皮肤也软。

有点瘦,握起来能清晰地感受到骨骼硌手。

连珩有点心疼,也不知道这人今天吃没吃饭。

“不是分手了吗?”余景突然开口。

沙哑的声线刺得连珩耳膜一疼,他不敢抬眼,也不敢回应,像个被训了的鹌鹑,杵在那儿吱都不吱一声。

余景把手抽回来:“用不着你在这。”

连珩手上一空。

余景费劲地转过身,侧躺着,把后背对着连珩。

连珩耷拉着脑袋,有些手足无措,像被罚站似的,把毛巾在手里开开合合叠了好几下,直到门铃响了,这才起身过去开门。

宠物店店员和跑腿小哥一起到了,连珩把归归交了出去,顺便给余景冲了杯退烧冲剂,规规矩矩端到了床边,半天没敢吱声。

许久,等到杯子里的冲剂都没那么热了,连珩这才绕到床的另一边,谈着身子去看跟他隔了半张床的余景,小心翼翼地开口:“喝点药吧。”

片刻后,余景又把脸转向另一边。

连珩:“……”

他再屁颠颠地绕回来。

这让连珩想起刚工作那会儿自己和同事一起执行任务,两人坐一车里盯梢,有时候会很无聊。

同事跟他女朋友打电话,那边骂这边哄,贱得连珩五官都拧成一团。

当时他特别不理解,还真有人被骂得狗血淋头依旧乐此不疲。

现在多少能理解一点了,因为他也贱起来了。

“哥,”连珩双手捧着杯子蹲在床边,跟十几分钟前的归归同款动作,“喝点药。”

余景闭着眼,却想起小时候。

有次他也病了,躺在床上睡觉,连珩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了,趴在他床边奶里奶气地喊哥,让他乖乖吃药。

那时他们都很小,也不知道连珩还记不记得。

唉……

余景在心里叹了口气。

多大的人了,拿自己的身体置什么气。

他杵着手肘坐起来,连珩连忙起来给他身后垫上几个枕头。

余景接过水杯,仰头把药喝掉。

他有点热,可能是连珩总把被子给他盖得严严实实,导致身上黏了层薄汗,有点不太舒服。

趁着连珩出去洗杯子的功夫,余景拿过手机,看了眼通话记录。

连珩和宠物店备注连一起,果然是打错电话了。

搞半天是自己把人给叫过来的,余景叹了口气,觉得看了这么会儿字都有点头晕。

他关掉手机,靠着眯了会儿眼。

连珩去而复返,又端回来一杯热水。

余景接过来,咕咚咕咚喝了大半杯,心道自己前一阵子还担心连珩生病了身边没个人照顾,结果事到如今自己才是那个小丑。

他昏昏沉沉了一天,烧得吃什么都没胃口。

现在意识清醒了,五脏六腑全都工作了,肚子终于开始抗议,发出了饥饿的哀鸣。

余景摸摸自己的肚子,尴尬地闭上眼睛。

连珩立刻收到信号,十分殷勤地说:“我煮了点粥,现在应该好了。”

不得不说,连珩的厨艺还是可以的。

余景虽然也经常做饭,但仅凭他现有的脑容量,是不会把咸鸭蛋和米一块煮的。

偶尔拓宽一下视野,会有新的收获。

喝了碗粥,余景感觉自己脑子清醒了许多,就是身上没什么力气,重新窝回被子里,听着厨房里正在洗碗的沙沙水声,不禁想着还是身边有个人好一点,最起码感冒发烧能喝口热水、吃口热粥,还能尥蹶子撒气,找回一点儿生机。

本来都好好的,非要搞什么分手。

还分手,祁炎都跟别人滚一起了他还拧巴大半年呢,连珩这边他闭着眼睛想都觉得分不掉。

就是生气,心里憋得难受。

恨不得把连珩揪过来抽他耳巴子,一边抽还一边问“不是要分手吗?给我滚蛋!”

光是在脑子里过过瘾,余景都舒服了不少。

只是,冷静的这几个月他又隐约能够理解连珩提出分手的原因,从对方的角度来看,或许就像祁炎说的一样,不奇怪。

谈恋爱嘛,谁都有脑子不好犯矫情的时候。

连珩能提出分手,追根究底就觉得余景不喜欢他呗。

觉得余景在勉强自己,所以干脆放手让他自由,让他去弥补曾经的遗憾,去追求过去的理想。

其实没必要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