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中的路人甲 第29章

作者:诸事皆芜 标签: 年代文 轻松 近代现代

听到况叶准备借个地儿写信, 也没有露出错失生意的失望,而是笑呵呵的给他让出一个位置。

虽然没能赚到代笔费, 但遇到有文化的年轻人,代笔人还是比较高兴的。

谢过代笔人后, 况叶从怀中掏出早就准备好的信纸和钢笔,就开始写信。

因为不知道能在黑市买到什么东西,况叶事先也没有写信,而是准备在采买之后到邮局现写。

已经有了一次给况家父母写信的精力,这次写信相当的顺畅。

除了例行的问好,信件内容写了他上次收到的包裹东西没少,还写了汇款单的事,劝说况家父母下次不要寄钱过来了。接着讲了讲这两个月大致的生活情况,再写了这次和回信一起寄回去的包裹有哪些东西。

对于包裹里这些东西,他也做了解释。

这次寄过去的东西其实就只有三样,四张兔子皮毛、两只风干兔,加上两斤红糖。

加起来的价值,当然比不上况家父母寄来的东西,不过也是况叶的一点心意,也不用引起况家父母的担心。

兔子皮毛和兔肉,没有透露是从黑市买的,而是在信中解释是在乡下偶然得到的,皮毛请人专门鞣制的。红糖只是介绍一下是县城的特产,也没有过多的解释。

信件最后是希望家人健康的寄语。

信件写完之后,等到墨迹晾干,折叠装入取出准备好的信封,之后填写好寄收人的信息,再贴好邮票封口。

去柜台那边前,再次谢过代写人,况叶才过去排队。

之后寄信件和包裹的时候,也把简修文他们委托给自己的信件交给工作人员。

寄完信件后,况叶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把汇款单上的钱取出来。

因为提前准备好证明,取钱倒是非常的顺利。

走出邮局的时候,他颠了颠轻了不少的背篓,朝着国营饭店的方向走去。

虽然丰水场镇并不大,但从来到场镇,到完成这一切的事物,却花费了况叶不少时间。

此时应该已经过了正午,他肚中早已饥饿。

今天出门前也没有准备干粮,这一顿准备在国营饭店解决。

观市11月的气温已经比较低,况叶先吃些暖和的东西,最后向饭店工作人员点了一碗荤面。

哪怕之前在空间中有两只风干鸭加餐,他还是非常的馋肉。国营饭店这里荤的臊子面,虽然是内脏比如肥肠这类的,况叶还是忍不住点了一碗。

以他如今的胃口,三两的一碗的肥肠臊子面,连汤带水勉强能有个八分饱。

吃完之后他也没有再添,拿着工作人员包好的三个荤肉包子,招呼一声就离开了国营饭店。

至于饭钱和票证,在点餐时就已经付了。

离开饭店后,他也没有第一时间回九大队,而是准备在场镇上在逛逛。

以往都是他人一起来赶集,总有些不方便,今天一个人正好可以去两处他十分感兴趣的地方。

看过年代文的人都知道,回收站是主角们寻宝的一个好地方,况叶来到这个年代自然对这里比较好奇。

他接下来的第一个目标就是这里。

回收站的位置,他自然是知道的,只不过前几次都没进去过,今天正好进去看一看。

不过真正的走进去之后,并没有什么所谓的淘宝体验。

丰水城镇的回收站占地不大,也就一间门面,后边还有个小院,里面的东西以几乎一眼可以望到底。

里面的东西,也不多,被回收站的工作人员整理的挺整齐的。

况叶晃眼看了一下,有完全不能修补的破旧家具、破陶罐等,稍微完整点的都没有。至于书籍、废报纸这些,根本见不着。

这个时候,书籍和报纸都是珍贵的东西,报纸哪怕过期也会有其他的用处,更何况书籍了。

从回收站出来后,况叶有些失望,却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一丝好笑。

这么不靠谱的行动,就当做一次特殊的“打卡”吧。

离开回收站,况叶前往下一个目的地,书店。

这个时代的书店是什么样的,况叶还是比较好奇,而且他也想看看能不能买到想要的书籍。

丰水场镇的书店,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很小的一间门面,里面摆放的书本也非常的少,也没有他需要的。

有些失望的离开书店,看来想要买到他需要的书,还得前往县城的书店才行。

不过去县城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这个时代,农村人前往县城,一般是要有介绍信才行。他要去县城,得找大队长开具介绍信,到时候得给出一个合适的理由才行。

有了介绍信,从九大队到县城的距离也不近,况叶听队员们说,如果光靠步行的话,差不多要走近五个小时。

唯一值得高兴的事,丰水场镇的另外一个出口,紧挨着的是一条通往县城的道路,有过路的班车可以搭乘。

不过班车的趟数比较少,想要搭乘,还得有点运气才行。

两处地方都让没能有什么收获,况叶也不准备在城镇上逗留,直接回九大队。

近两个小时的回程,如今走起来比之前要轻松不少。

两个多月的时间,况叶身上虽然没能涨点肉,但忙碌和晚上的加餐,以及青蕴酒的作用,终究是给他带来了不少益处。

他如今的身体状况,比刚来的时候,好了不少。

回到住处的时候,简修文他们还没有下工,把麦乳精、散装糖、破布条收捡进自己的房间,之后就拿着今天卖的布料和棉花出门。

在收到这两样东西的票证的时候,况叶第一时间就规划了它们的用途。

原身虽然带着两套冬季的衣物,但为了以防万一,他准备再给自己做一身棉袄。

这其实也是况家父母的意思。因为能带的行李有限,当初带的东西是精简了一番的。

况家父母怕原身之后继续长个子,直接寄的票证和钱财,到时候依着现有的尺寸再做一身。

当初原身下乡之前,况家打听过观市这边的气候,冬天虽然很少下雪,但气候湿冷比较难捱。

前段时间况叶就和简修文他们打听过,如果要做衣服的话,可以找哪位队员。

这个时代想要一件新衣物,少数人会买成衣,大多都是买布料自己回去做。

原身作为个十七岁的男孩,会补衣服衣服已经是时代的特殊。而况叶自己,没有继承原身的技能之前,穿针引线都不麻利。

至于做衣服,那是一点也不会。

所以这棉袄,还是得着别人帮忙才行。

经过一番打听,况叶也确定了找人帮忙的人选。

这人况叶也算熟悉,那就是陈繁勋的母亲。选择她的原因一是其手艺不错;二是请其制衣不会克扣材料,保证足工足料。

这份口碑不仅是简修文他们肯定,就是队里的其他人也是认可的。

陈母姓向,具体的名字叫啥,况叶也不清楚,简修文他们称其为向大娘。

刚刚他回来的时候,经过陈繁勋家的时候,看见向大娘在家,也正好去拜托其帮忙。

“向大娘。”在靠近陈繁勋家小院的时候,隔着老远况叶就开口问候。

此时向大娘正坐在自家的阶沿上缝补东西。

“是况知青啊,有什么事吗?”听到有人叫她,向大娘抬起头望向声源处,发现是队里的那个小知青,看他手里拿着个提篮便问道。

对于况叶向大娘也算熟悉,之前况叶还在他们家定了几个竹编的制品呢。

“向大娘,我想请你帮忙做一套棉袄。”几个快步况叶走到阶沿边上,把装着的布料和棉花提篮,稍稍往向大娘面前递。

“哦,我看看,你这材料都准备好了啊。”先把手中针线物件放到一旁的条凳上,向大娘接过况叶递过来的提篮。

把布料拿出来稍微展开,大致就确定了数量,棉花一掂量也知道大致的重量。

这提篮里的东西,还真能比之况叶做一身棉袄,甚至还有不少放量。

“嗯,向大娘这不是听说您手艺好,所以厚着脸皮来找你帮忙了吗。”向大娘大量材料的同时,况叶在旁边也适当捧捧场。

“行,这活我接下了,一会儿给你量下尺寸,工钱按照以往的来,这一身上衣加裤子,收你一块五毛钱。”听到况叶的话,向大娘自然高兴,这活也接的干脆。

前面况叶在她家定过竹编,付工钱的时候也干脆,接他的活也不用担心扯皮。

至于这一块五毛钱的工费,在这个年代看着挺贵,其实向大娘这定价比起场镇上的裁缝收的还要便宜点。

如今农村做衣服大都是手工缝制,至于缝纫机,那可是稀罕东西,陈繁勋家自然也没有。

棉袄的制作本来就比较麻烦,加上手缝,一身做好得花费不少功夫。

工钱况叶之前也打听过,对此也没意见。

等向大娘帮他量好尺寸,况叶谢过她之后,闲聊了一两句才告辞回去。

第30章

简修文他们下工还有一段时间, 况叶先在屋子旁边的小菜园忙活了一会儿,看着时间不算早就开始准备晚餐。

晚餐的时候,三人分食了他带回来的三个肉包。

这一次简修文他们虽然也比较自然的接下,但后面还是劝说况叶, 之后不用这么破费。

每次赶集的时候, 况叶都会带些吃的回来, 并且和简修文他们分享。

之前他们接着, 也知道况叶是回馈他们的意思。

但随着一起生活近两个月, 三人一起干活,就是旁边那小块的自留地, 也是共同在打理。

让况叶不用再觉得自己占便宜。

对此况叶面上应了,他知道这是两人的好意。在这个时代生活了两个月,他也发觉了和众人在消费观念上的差别。

虽然能够理解这样的观念,但况叶自己要转变自己的观念和习惯,得花费一些时间。

就算改变, 也不会完全按照这个时代的来。

十一月的天已经黑得很早,三人点着煤油灯吃完晚饭,洗漱一番后,也就早早的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

等听不到简修文他们的动静,况叶再次进入空间。

进入空间后, 首先就是把今天放到空间的物资整理归置一番。接着继续每天的学习任务。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逐渐适应后,所花费的时间也比之前少了, 但况叶却并没有加重任务。

为了让自己保持积极性,他决定还是按照原定计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