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球跑后前夫火葬场了 第28章

作者:仗马 标签: 近代现代

  那是戎缜没有见过的江寄厘。

  照片上的青年穿着一件简宽松单的白T恤,是从来没有在戎缜面前穿过的风格,T恤的领口虚虚卡着他精致的锁骨,他眼眸睁大,像是嗔怒,连这个表情都是戎缜不曾见过的。

  他捧着那张照片,几乎目眦欲裂。

  而后疯了一般进了江寄厘住过的卧室,翻出他曾经用过的所有东西,衣柜里规规整整熨帖修身的衬衫,喝过水的杯子,用过的沐浴露,抽屉里藏起来的小饼干,盖过的被子等等等等。

  但是不对,都不对。

  这些东西和照片上鲜活炙热的青年没有联系,甚至整个大宅都和江寄厘没有了联系。

  江寄厘消失后,变成了戎缜全然不认识的一个人。他不再只有满心的惊惧和压抑的痛苦,他从一个乖顺听话的玩具变成了另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又恨死了江寄厘,他无数次的失控无数次的暴怒全是因为江寄厘。

  这个该死的东西。

  手里攥着那张照片不知道看了多久,男人高大的身体突然靠倒在了床边,他手里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慢慢低头覆了上去。

  有小苍兰的味道,但没有江寄厘的味道。

  戎缜近乎有些痛苦的找寻着,他手指轻微发着颤,又很快控制好,扔掉手里的衬衫,又换了下一件衣服,他不停的低头嗅闻,又不断的扔掉,速度越来越快,直至最后彻底暴怒。

  他砸了房间里所有和江寄厘有关的东西,原来剔透明亮的玻璃水杯摔在地上,迸溅出了几大块玻璃渣,戎缜慢慢捏了起来,攥在手里,他仿佛没有痛觉,尖锐的玻璃刺破手心,鲜血顺着他手腕上的动脉一滴滴淌下。

  他咬牙切齿:“江寄厘,你最好这辈子都别让我找到。”

  戎缜逐渐弯下了腰,痛苦得喘不上气来。

  许久,丢在地屏幕早已四分五裂的手机震了两下,有人发了一条无法追溯源头的录音给他,而这段录音明显被剪辑过,只有断断续续的几句话。

  “以后可以不要再来找我了吗?”

  “你别碰我!”

  “我现在只想一个人生活。”

  戎缜的手颤得抓不稳手机。

  他表情阴冷又疯狂,就在这时,不知道划到了哪里,突然一个视频跳了出来,戎缜微眯着眼睛,认了出来。

  他伸手点开,青年漂亮迷蒙的脸出现在镜头里,他眼尾泛着让人心颤的红,哀求着哭道:“先生,求您,您帮帮我,好吗?”

  裤脚被一直冷白纤细的手抓住,他用力的骨节都有些泛白。

  戎缜听到自己的声音从手机听筒传来,冷漠又讥讽。

  “江寄厘,你配吗?”

  这一刻戎缜好像终于明白了,是他亲手摘下了那朵玫瑰,毫不怜惜的摧残,于是玫瑰枯萎了。

  所有人都能苛责,只有他不配。

第26章 chapter26 来保护你(打补丁)

  戎宅变成了一座活着的坟墓,戎家上下所有人都被埋了进去,彻底没了人气。

  唯一逃离的那个人踪影全无,只有戎缜阴沉暴躁得像个疯子,他越来越睡不好觉,慢慢出现了严重的头痛症状,程严请来无数的医生,但都拿这个毛病完全没辙。

  程严心里了然,因为他知道这是先生的心病,再好的药物再厉害的医生都无法治疗。悔恨是一把割人的刀子,先生后悔了。

  戎缜长期陷在头痛欲裂的折磨中,精神状态极为糟糕,他开始晨昏颠倒昼夜不分,有时候甚至还会出现幻觉,程严无数次看到戎缜立在那间卧室的门口,控制不住的叫出那个所有人都不能提的名字。

  他会突然冲进去抓住某个东西,颤着手搂进怀里,几分钟后又狂躁的砸碎,然后就是漫长的死寂,戎缜会在那个地方坐整整一晚上。

  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而戎缜在那个人的房间里待的时间越来越长,有一次戎缜把自己关在里面三天没出来,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因为这个房间戎缜不允许任何人进去,打扫的佣人都会刻意避开。

  那个人成了戎缜的雷区,也成了整个戎家的禁忌。

  后来戎缜的病症愈加严重,长久的痛苦将他变成了一只丧失了理智的疯狗,第二年那个人的“忌日”那天,程严亲眼看着戎缜用燃着的打火机将自己的手烧得惨不忍睹。

  但程严无法阻止,他只能像一个冷漠的旁观者,旁观着先生从头到尾的咎由自取。

  他想,先生做错了吗?也许是。

  但在此之前程严从来都没想过先生会做什么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在他的印象里,先生向来落子无悔,绝不回头,因为先生是先生,不是别人。

  程严认为先生是没有爱那种情感的,可先生还是后悔了。

  他逐渐了解了先生的心思,也逐渐心惊,因为他再明白不过,像先生这样的人,一旦陷入了感情的泥潭,那一定是连着筋骨皮肉的。

  戎宅还是有无数的医生进出,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戎缜的头痛依然没有任何缓解。

  他开始大把大把的吃药,日夜不断,只有这样他才能短暂的控制自己。

  程严想,这个曾经不可一世高高在上的上位者,把自己永远困在了过去的牢笼里。

  -

  桐桥镇。

  江寄厘在八个月的时候和邵维正式请了产假,然后回家安心养胎,他存了些钱,把自己之后的两个月时间安排的很妥当。

  邵维的琴行也暂时不再招学生了,三天两头往江寄厘的住处跑,生怕他一个人出点什么事,又是来做饭又是给他收拾家,体贴的跟二十四孝好男友一样,以至于乔姨差点误会这孩子是邵维的,后来自己私底下一寻思,算出月份不对,这才明了。

  不过乔姨也歇了撮合自家儿子和江寄厘的心思,倒不是嫌弃他有了孩子,只是江寄厘身边有个邵维,怎么看都轮不到自家那个不成器的,于是张罗着给乔纵相亲,但乔纵说什么都不愿意,跟个犟驴一样,还巴巴的往那边跑。

  乔姨虽然恨铁不成钢,但也不怎么阻止,只偶尔提醒他一两句,毕竟江寄厘现在情况特殊,挺着个肚子比较危险,几乎所有人都照顾着他,时不时就送点东西过去。

  临产前一段时间,琴行的许多小朋友居然也来看他了,小朋友们提着小花篮和果篮,叽叽喳喳的喊他“江老师”,都对他肚子里的小孩好奇的很。

  小橙子腼腆的拿着一支雏菊,站在一边,悄悄觑着江寄厘的肚子,在江寄厘抬眼看向他的时候,又迅速低下头盯自己的脚尖。

  江寄厘失笑,把他搂进了怀里。

  小橙子这才眨着眼睛小声问:“江老师,是弟弟还是妹妹呀?”

  江寄厘:“是弟弟。”

  周围听到的小朋友们都兴奋的叫了起来,七嘴八舌的说话。

  “江老师,弟弟叫什么名字啊?”

  江寄厘:“弟弟叫江崇。”

  “江老师,以后弟弟出生了我可以带着弟弟回家玩吗?”

  “江老师,我可以给弟弟穿我的花裙子吗?我有好多好多的花裙子。”

  “江老师,弟弟什么时候才能出来呀?”

  邵维在旁边笑得前仰后合,替江寄厘回答了其中一个问题。

  他说:“弟弟是男孩不可以穿花裙子哦。”

  刚才说话的小女生撅着嘴,看着很不服气,问了一句:“为什么啊?”

  周围有个小男孩回答她:“因为小裙子是给女生穿的。”

  小女生:“谁说的?”

  然后小朋友们就“裙子到底能不能给男生穿”这件事热烈的讨论了起来。

  在满室童稚的吵闹中,邵维偶然瞥向江寄厘,和煦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落在他白皙的脸颊上,他眉眼带着柔和的笑,整个人和刚来桐桥镇的时候全然不同。

  他越来越爱笑了,偶尔还能和他开个玩笑打闹一下。

  这种变化所有人都能察觉,他们都说他变了,只有邵维觉得,或许这才是青年本来的样子。

  小镇慢节奏的生活悠然向前,时光拔节而上,转眼便是五年后。

  琴行外的台阶上,有个小男孩安静坐着,他腿上放着一个很轻薄方便的笔记本电脑,正在敲着什么。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T恤,卡其色的宽松裤子正好露出一截脚腕,来往的人都忍不住将目光投向他,而小男孩戴着一个白色的头戴式耳机,完全不把这些眼神放在心上。

  他脸上的表情很冷淡,抿着唇一言不发,但即使这样,精致的五官依然好看的让人心颤。

  大多数人都以为这是一个内向冷淡的网瘾小孩,估计是在等家长的时候顺便玩会小游戏,然而别人看不到的电脑屏幕上,正闪着花花绿绿的股票信息。

  他微微蹙了下眉,调出之前的界面又敲了几下。

  这时,琴行的门突然从里面推开了,一道轻柔的声音响起。

  “早早,走啦。”

  小男孩脸上的表情瞬间便收了,他合上电脑站起来,走过去拉住青年的手。

  青年笑着问:“我们去趟超市再回家好不好,早早有什么想吃的菜吗……”

  “江由!”琴行里邵维追了出来,他把一把钥匙递给他,然后笑道:“家门钥匙都忘拿了,人家说一孕傻三年,你这都五年了怎么还呆呆的。”

  江寄厘一摸兜,这才反应过来。

  他笑着接到手里,还不忘回一句:“还不是被你传染了。”

  邵维:“别胡说啊,我现在不丢钥匙了,早早能给我作证。”

  被叫“早早”的小男孩抬眼,冷津津道:“改丢钥匙包了。”

  邵维哽了一下:“江崇小朋友,不可以对邵叔叔这么没礼貌,邵叔叔比你大三十岁呢,乖,叫叔叔。”

  江崇长睫搭着,眉眼冷厉,不再理他,转而对江寄厘说:“爸爸,我想吃糖醋里脊和鱼香茄子。”

  江寄厘揉揉他的头发:“好。”他和依然试图哄江崇叫他邵叔叔的邵维道了别,临走前还调笑了他一句:“你怎么这么大的叔叔瘾。”

  邵维:“……”

  还不是因为江崇这个臭小子每次都固执得很,死活不肯叫。

  江寄厘带着江崇拐了两条街,那边有桐桥镇最大的一家超市,东西很全,路上江崇又和他提了几个菜,都是甜口,口味和江寄厘非常一致。

  父子两进超市先挑了些新鲜的果蔬和肉类,江崇帮忙推着购物车,时不时停下来等一会,在江寄厘拿起某块保鲜膜封着的牛肉后,还能顺便提一下意见。

  很快就装了半个购物车的东西,买完菜后,两人又心照不宣的转战了零食区。

  江寄厘问他想吃什么,江崇就认真的看着货架上的东西,假装是真的在挑选,转来转去看了一圈后,他挑了一堆江寄厘爱吃的零食。

  这几年江崇把江寄厘的口味偏好摸得清清楚楚,比如他吃薯片喜欢小龙虾味和黄瓜味,饼干喜欢椰奶味的,糕点类爱吃红豆的,冰激凌喜欢香芋味和桃子味的。

  江崇自己不怎么吃零食,但江寄厘问的时候他从来都不拒绝,只是口味全都是按着上面的标准来的。

  购物车很快就被塞得满满的了,去收银台结账的途中,江崇又顺手从一个架子上拿了瓶江寄厘爱喝的草莓牛奶。

  离开时,一大一小共提了三大包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