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揭棺而起了 第22章

作者:清远 标签: 情有独钟 爽文 GL百合

斗篷女子:“哦?”

“你听。”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江枫摇头晃脑。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斗篷女子傻眼了。

好剑剑鸣更加欢快了,它觉得江枫简直是知音。

江枫负手叹气,一派深沉,“除了鸡毛季余眠,谁能干出这种缺德事?”

免予:“……”

江枫:“就像她以前教花花识字一样,我一点都不奇怪。”

斗篷女子太配合了,她好奇的问道,“花花?”

“我家养的猪。”

斗篷女子:“……”

千里偷偷的看了眼主子。

免予:“……”

【作话】

第13章 现在人连程序都不要走的吗?.

“竟能如此……”斗篷女子喃喃自语。

免予冷不丁的道,“你和龙座很熟?”

江枫下意识否认,“不熟。”

免予:“那她为什么要教你家的猪认字?”

江枫:“那肯定是她脑子有毛病啊。”

免予呵呵了两声,“那她为什么不去猪圈?”

千里也跟着点头,就四就四。

主子如果真有这癖好,为什么不去猪圈?

斗篷女子一听,再次无比配合的道,“对啊,她为什么不去猪圈?那里至少品类齐全,而且能找到更天资聪颖的猪。”

江枫脸色一僵,仔细的看了一会斗篷女子。

她觉得自己有被内涵到。

当初季余眠给她补课的时候,天天拿她和花花做对比。

比如你比花花聪明,你连花花都比不上,你和花花真是一模一样……

在她嘴里,江枫经常>花花、=花花、<花花,但是好像都不是夸奖她。

江枫磨了磨牙,皮笑肉不笑,“那可能是她变态吧,或许也可能是我家花花毛色特殊。”

“又或者,她就是想吃猪肉,”江枫说的自己都信服了,“她吃牛肉的时候,就爱吃被音乐熏陶过的牛肉,说是这样牛肉舒缓味美,难保她喜欢吃认识字的猪对不对?”

她还记得,她小时候心智还未完全恢复,她有次和季余眠吵架,互相冷战,三天没说话。

结果第四天,季余眠端了碗肉蹲在她面前吃,边吃边说,‘花花真好吃……’

当时小江枫哇的就哭出来了,气的起码半个月没理她。

虽然后来知道,季余眠就是故意气她的,不是真吃了花花。

免予冷嗤,“看起来你好像很了解她?”

江枫一听,再次矢口否认,“我不认识,我听别人说的,我们不熟。”

千里觉得宣武侯是在污蔑主子,主子分明清心寡欲,比以往每任龙座都克制,几乎没有任何爱好。

说到季余眠,江枫心情又变差了。

以季余眠的性格,她的所作所为是属于背叛。

在关键时刻没有选择她,而是选择了她的敌人,背叛者比敌人更讨厌。

她真的不知道,以后与季余眠的见面,到底会是什么样的。

是含愤拔剑追杀两百里,还是冷若冰霜,相见不相识,或是淡然如初,风轻云淡?

以前的季余眠虽然是寄养在南安王府,但是她的待遇比南安王府的正牌世子都高。

至少许琮想吃从小听音乐长大的牛,就吃不到。

想起来,当初许琮许琰小时候咽着口水想蹭吃的模样,江枫还有点好笑。

还有许瑕小可怜,作为唯一的庶子女,从小没了娘亲,还不被南安王重视,天天被人欺负。

后来若不是江枫机缘巧合认识她,接济她,她可能是唯一一个被饿死的王女了。

感慨了一会,江枫一抬头,就看见免予若有深意的眼神。

不得不说,免予真的是个很有气质的人。

即使只是负手往那一站,便有种难言的高贵。

她瞳孔并不黑沉,泛着浅浅的暖光,尤其是这般看人的时候,总会显得很温柔。

就是……长得不太好看。

见多了许瑕叶家姐妹神颜的江枫表示十分遗憾。

长期被美女围绕的副作用,大概就是不知不觉成了个肤浅的颜狗了吧。

江枫感慨的叹了口气,“走吧,程蛮子已经带人在前面等我们了。”

她又回头看了那斗篷女子一眼,微笑着道,“我相信,天风城主一定会热情欢迎我们的吧?”

斗篷女子微微一笑,“也许吧。”

免予瞥了江枫一眼,又看了斗篷女子一眼,心中有数了。

……

“我要写信,免予,你帮我写。”

免予在千里带来的新马车上坐好,铺好纸张,“写什么?”

她没有问江枫为什么自己不写。

“写给龙座的信。”

蘸墨的手微微一抖,免予旁若无事的示意千里继续研墨,“你不是不认识她吗?”

千里下意识动作慢了些,耳朵竖了起来。

江枫嘿嘿一笑,“我都要成为魔主了,当然要认识认识同为顶级大佬的龙座了。”

“不管认识不认识,礼节上都要通个信对不对?”

主要是想刷个脸,试一下季余眠的态度。

免予似乎想笑,她点了点头,“是,应该如此。”

说着,她用镇纸压好纸张,蘸墨提笔,看向江枫,“怎么写?”

江枫怔了怔才道,“我写字不好看,不想被她嘲笑。”

她回过神道,“写【伟大的魔主江枫敬问御龙山龙座】。”

千里听的下意识翻白眼,但是却见主子已经提笔刷刷刷的写在了纸上。

暗藏锋秀的小楷漂亮的落在纸上,阳光下显得十分漂亮。

江枫伸头看了一眼,慕了,“真好看,我当初就喜欢临这种字帖的,就是没练下来。”

如果有季余眠监督的话,她说不定就能练出一手好字了。

可惜她们分开了,再之后江枫就天天泡在军营里了,有空就扛着花花越野跑,哪有空练字。

千里却颇为意外,她家主子的字以前不是这样的啊?

她记得自己从前收到的令旨,主子的字笔划凛冽,锋锐霸道,而且主子惜字如金,一个字能解决的绝不会写两个字。

江枫开始抓耳挠腮了,憋了憋才道,“当年一别,现在可安好?啊不是,不能这样说。”

她开始头秃了。

作为一个粗鄙武夫,当年这类事情有许瑕叶瑾包办,再后来,她在军营里,就交给顾子明写。

但是让她自己写……

你让她变着法骂人不带脏字,她可以。

但是你让她文绉绉引经据典,就是要她老命了。

“一般这种问候怎么写的,你自己写。”江枫道,“最后我再加几句。”

江枫想了一会,果断放弃了。

免予嗯了一声,下笔如飞。

很快,一列列漂亮的小楷落在纸面上。

说真的,看写字好看的人写字,真的赏心悦目。

特别这个人文采也不错的时候。

江枫撑着下巴,看的津津有味。

千里看着主子越写越兴奋,越写越有文采的样子,陷入了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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