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故宫装猫的日子 第210章

作者:洛娜215 标签: 宫廷侯爵 爽文 灵异神怪 BL同人

小国王一头雾水,没听懂这位将军的意思,但是这劝谏的态度却是很明显的,于是小国王立刻点点头,模样很是谦逊,就等着程不识再多说几句就要点头受教。

他这幅模样却是看得程不识心中一软,想着自家这位殿下已经堪称众多亲王中的一股子清流了,窦小郎君说得没错,殿下如此用功,如今国内亦无大事,早一点走晚一点走都无妨,就当是南下去温泉的路上绕路打个野味,顺带为民除害……

他抿抿唇,叹道:“殿下此举当此一回,不可多行。”

……嘎?

小国王莫名其妙地瞪圆了眼睛。

等,等等,怎么就不说了?程将军你是不是漏了什么!

其实大冬天并不想出门的小宅男悲伤极了,在程不识告辞之后他的目光扫过了满地蹦跶的豆丁们,再缓缓转向了跟着程不识一同进来的窦皖。

随后,小少年右眉高挑,似乎是在问他这是怎么回事。

窦皖并不以为意,他上前两步,冲着夏安然抱拳行礼,“殿下,皖此行,必为殿下取回虎,以供殿下赏玩。”

夏安然愣了愣,取什么?他什么时候说要抓个大老虎来玩了?养老虎?他是嫌钱太多吗?还赏玩……等等,赏玩?

心念电转之间,他的目光立刻刺向了刘彘。谁料刘小猪早早就甩着猪尾巴逃了,就剩下了个比较老实的卫青。

不,卫青也不是老实,他应当只是被留在这垫底,因为小豆丁现在正站在夏安然必经的路口上,必要时候可能就上来抱大腿了。

刘彘留下任何一只都有来无回,唯有卫青……夏安然总是对这个小孩要更宽容一些,这一点早就被小人精摸透了。

夏安然深吸一口气,先将窦皖扶正,他勉力压下已经到了喉咙口的火气,柔声问道:“阿皖,彘儿同你说了什么?”

窦皖露出了不解之色,“胶东王说您想要一只老虎当坐骑……”

夏安然拍了拍被弟弟忽悠的老实人的肩膀,左右看看,抄起了一根插在瓷瓶内的鸡毛掸子,只远远一拨就将卫青拨开,根本没给小豆丁近身的机会,然后他快速冲出了门去。卫青拖延战术失败,便立刻想要追出去保护小殿下。

中山王殿下跑掉啦!可是为什么殿下要拿个鸡毛掸子?

——这一点,他很快就知道了。

一日后,刘彘哼唧着趴在小马车上,虽然最后的过程按照他的设想进行了,阿兄带着他们去看大老虎的结局也很美好,但是这个过程刘小猪付出了特别多。

真的。

他失去了一个男子汉的尊严。

现在小国王随身携带鸡毛掸子,平时可以扫灰除尘,关键时候可以打调皮弟弟的屁股,趁手又解气,特别好用。

这根罪恶的棒子被蛮不讲理的小国王带上了马车,并且小国王告诉弟弟,保护鸡毛掸子的责任就交给弟弟,如果鸡毛掸子失踪了,弟弟就得亲手做一根出来。

这让滴溜溜转着眼珠想要偷偷将鸡毛掸子丢出去的刘小彘立刻耷拉下了尾巴,觉得自己人生中第一次谋略明明很成功,但不知为何完全开心不起来。

简直特别沮丧。

夏安然坐在马车上进行最后的核对,他现在不得不将工作带上了摇摇晃晃的马车,见弟弟躺着装死,立马哼了一声。

装死的刘彘立刻坐起了身,眼睛晶晶亮地看向夏安然,“阿兄,你是不是坐马车无聊了?那我们去骑马好不好?”

刘彘今年刚刚被允许上马背,给他准备的当然都是好马,只不过个子比较矮。大汉的皇室基本上都会有自己的一匹马,从小开始培育,比如刘胜就有一匹,但是这一匹脾气不太好,基本不让夏安然碰,于是它就被当做祖宗一样供在了马厩里头。

夏安然自己骑着的是一匹匈奴马,个子比寻常马匹要高上一个头。

刘彘看着这肩高腿长的匈奴马就和看美女似的,眼睛都在发光,就想着能够骑上这种高头大马。

但夏安然对骑马没多大兴趣,因为大汉现在的马镫还没有被发明,马鞍也不是后世所习惯见到的前后翘起将人包在里面的船型,严格来说这也就是垫了一块不让人和马皮肤直接接触的皮制品罢了,坐久了极易闷热。

这也是他在最初放弃了骑马的原因。

倒不是他不想改进马鞍和马镫,事实上设计图早就被送入了长安城,但是这两样对于骑兵来说至关重要的器具立刻就被刘启明令禁止制造。心里早就有准备的夏安然自然也不会先去造这个。

马鞍和马镫对于农耕民族增益效果极大,但同时对游牧民族也是有所增益,太早拿出来,汉军的骑兵还没有训练到位,反而会先成全匈奴人。

且如今于汉军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先养马。

远的先不说大宛的汗血宝马了,在大汉国内就连匈奴马都是少数。

匈奴马长期生长在高原地带,那里氧气稀薄,在那种环境下成长的马匹长期习惯做无氧运动,它们的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会比生长在平原地带的马匹更多,活性也更强,自然,其能够为主人输送大量的氧气。

因此高原上的马匹一旦在平原上奔跑起来,便如破竹一般,无论是耐力也好,适应力也好都会比平原马更强。

而且它们既擅长于长途奔袭,在短途突袭上变现力也非常好,对比之下,大汉的马匹……

作为生在平原地带的蒙古马种,它们耐力强,但是速度不足。当然,速度不足有一部分原因是训练量不够,也因为腿短。

同样是成年马,小国王的匈奴马比窦皖的马高了小半个头,若是西亚来的宝马,那更得高一些。

人家腿长,一步抵你一步半,自然跑得快。

先天条件如此,便是再训练也无可奈何,只有引入优良血缘。

好在匈奴和大汉虽然明面上以长城为界,但事实上匈奴大部分时间不会靠近长城沿线。这一块区域是名义上匈奴的地盘,实际上彼此的两不管区域。

会有如此结果是因为大汉的兵士会时不时地到草原上去放一把火,将汉匈边境线这块区域的草给焚毁。

对于游牧民族来说,人吃不饱没事,马吃不饱不行,大面积地焚毁草场可以有效制止匈奴人靠近。当然这种方法也有一定的危险性,毕竟实际上是别人家的地盘,你偷偷跑过去放火要是被逮住了那肯定是兵戎相见的。

所以这一片区域于匈奴人而言也是鸡肋。

汉人有事没事搞点破坏,他们派人来清扫地盘时候一抬头就看到城墙上一双双赤红的兔子眼,若是人来得多了些,估摸着烽火就要被点燃了。人来的少了,就成了送人头。

但是如果不来,指不定下次南下就会看到土地里遍地是坑。

总之,这块区域极为鸡肋